所謂“招靈式”,其實穆連也是知道的。原本“靈”就是死者生前的執念所化,看不見摸不著。
這個術式可以召出死者的靈,形成一個人眼可見的靈體。而這個靈體保留有生前的記憶,情感,知識,以及願望等等。不過那個遺跡裏的靈是個例外。他在那裏呆的太久了,所以生前的很多事情都已經忘了,隻記得一些印象深刻的。例如,他生前是怎麼死的。
正如房釧所,招靈式的所需條件不多,但每一條都極為嚴苛,差一點就招不出靈體來。
首要條件,就是逝者本身必須擁有極強的執念。這執念也是因人而異,可能是一句想聽的話,也可能是一件未竟之事,或是報仇,或是報恩,都有可能。
隻這一條,就已經“砍掉”很多能被招來的對象了。大多數人死後,若是沒有極為深刻執念,基本在七日之後,靈魂便會消散了,就連怨念甚重的殘魂也在世間飄蕩不過一年零七個月。
如果執念不夠強,在靈魂消散之後,這縷執念也跟著消散,便不會化成靈。可若是執念足夠強烈,就能在魂消散之後,以“靈”的姿態在世間遊離,永生永世不輪回,直到其自願往生,或被人消滅。
至於第二條條件,是召喚者與被召喚者之間,必須存在“血緣的連係”。也就是,二者之間必須是血親,又或者是同宗的祖先和後輩。艾寧與遺跡中那隻靈同屬兵人中的水玥一族,應該就是“祖先與後輩”的關係。
而第三條,算是其中最容易辦到的一條,就是需要一個和被召喚者相關的物件,最好是貼身的,或者上麵寄托著強烈情感的,方能借其招來靈體。
至於第四條,也是最後一條,更是最難以做到的一條,便是向那物件之中,注入“生命”。讓那些已經沒有肉體的執念根源顯現,為其注入生命力是最為妥當,也是唯一的辦法。那些生命力相當於一副暫時的皮相,成為靈的載體,從而形成完整的靈體。
然而,之所以做到這一點最為困難,並非是操作很難。注入生命的操作非常簡單,滴血即可。真正難的,是對生命的需求量。
想讓靈體成型,所需的生命力非常之大。對一般人來,或許耗掉一半的生命力也招不出靈體來。不過,要是像穆連和房釧這種“特殊”人群,亦或是經過長期嚴苛鍛煉修行的“非常人”,也許能招的出來,但持續時間最多不會超過一刻鍾。
這也正是穆連至今對那件事耿耿於懷的地方。當時,艾寧隻是不心被地上的骨頭絆了一跤,擦破了手掌,隻流出幾縷血,竟就讓那靈體顯形了那麼長一段時間。她的體質是有多異於常人,生命力得多強啊。
“哎不對!你等會兒!”
對麵房釧突然回過神兒來似的,衝穆連抬起一隻手,做出個製止的動作。又隔了半刻才跟慢慢“醒悟”過來一樣,邊理思路邊道:“要照你剛才的,是寧兒手受傷出了血,然後血滴到那些枯骨上,招出的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