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馬邊吃邊說,桌上的小蛋糕一大半被他吃了。漾漾迷糊了,致遠神情恍惚若有所思,除了大蔥的故事有意思後麵的仔仔聽不進去了,沒有高質量的聽眾,老馬不想再講了。
“吃完了那我收拾了!”仔仔站起來收拾桌上的垃圾。
“別收拾了,仔仔你去取相機,我們幾個拍張合照吧!你們兩和爺爺沒有一張合照呢?”致遠站起來提議,順便拍拍手驚醒漾漾。
“要拍照呀,那我得去換衣服!”
“爸,不用換,自己看的!”
“那不行!這短褲不適當!”
老馬進屋換上了他剛來深圳時的那一身長袖長褲新腰帶新皮鞋,致遠給漾漾換了一身紅色的小唐裝,順便理了下頭發,仔仔脫了校服穿上一身靚麗的運動裝,四個人前後腳到了客廳。他們以沙發和書架為背景,一會致遠拍一會仔仔拍一會漾漾拍,老馬扇扇子的、睡躺椅的、拄拐杖的逍遙姿勢照了不少,站著、坐著、抱孩子的合照也拍了不少,老馬高興地了不得,憋笑的臉從頭撐到尾。
晚上十點,漾漾睡了,仔仔在玩手機,老馬看著相機裏的照片翻來覆去地摸,他像是在用這固定的可觸摸的圖像,來彌補過去在親情上的疏忽和漏洞。這一晚拍的合照圓了他很多的心願,至於究竟是什麼心願,他自個也說不清,隻覺圓滿。
“爺爺,相機看太費眼,這相片可以拷到手機上,你在手機上放,圖片大好看。”仔仔見老馬一雙老花眼瞧得難受,如是說。
“哦是嗎?你會弄嗎?”老馬遞過相機問。
“當然會啦!太簡單了!”仔仔三分鍾弄好了。
老馬躺在床上笑著翻看手機裏的那些照片,一會指指點點一會點頭微笑,他在細細打量那個被稱為自己外孫女的小女娃,也在認真觀察這個被稱為自己外孫子的小夥子,他在撫摸他們的青春和豐滿,在欣賞他們身上遺傳的一絲一毫的自己的痕跡。
“爺爺你要不要發微信?我給你發幾張好看的,這樣你手機丟了相片不見了也不怕,微信裏的照片永遠丟不了!”仔仔不太能理解老人為何那般稀罕這些再普通不過的合照。
“好好好,你弄!”老馬又把手機遞給仔仔。
仔仔從那些相片裏找了九張最好看的,發在了老馬的朋友圈上。發完各自睡了。
致遠想著嶽丈四十多歲的人生經曆,無不充滿著風險和挑戰,反觀自己這多年來的安逸,他有愧有悔。四十不惑他有惑,五十知天命他不知,他的人生從當下來講是不及格的。若將自己放在嶽丈四十五歲的那個年代之下,恐怕他更是失敗得一塌糊塗。如此混下去,一晃又是五年,那時他便是五十歲的人了。他完全不能接受一個和自己一模一樣但生理年齡已然五十歲的何致遠!難眠。
自己的父親一生軟弱,被母親像皮影一樣拿捏了一輩子,致遠骨子裏遺傳的柔和讓他惶恐,他怕自己將來會重蹈父親的悲劇人生——特別是在桂英的收入越來越高的這幾年。妻子朝著她人生的高峰在火速前進,而自己停在這漩渦裏克製不住地往下沉。他得走出這個困境,他需要像老丈人在蔥地裏守夜一樣守著自己的希望,更需要像老丈人澆蔥根一樣有力地、精準地澆灌自己的希望,可他的希望在哪呢?中年跌落的致遠,雖沒有一個確定的方向,但他的身體似乎有了力量——來自榜樣的力量,或者說,來自父親的力量。
半睡半醒的老馬忽惦起一樁事來,他喚醒剛睡著的仔仔:“仔兒,你知道你媽的生日是哪天嗎?”
“農曆十一月二十四!”仔仔說完翻個身接著睡,而後又大喊:“爺爺,你這個父親當得太奇葩了吧!你孩子哪天生的你自己不知道?哪有父母不知道孩子生日的!”
“我孩子多記差了!我隻記得她冬天生的!”
“冬天三個月將近一百天——你記得好準呀!我覺得你這個父親太失敗了!”
仔仔抱怨完自己睡了,老馬被怨得不順氣兒,隻一個勁兒地默默重複十一月二十四這個日子。慚愧!從小到大他從沒給這個小女兒過過一次生日,自己老了英英倒從沒錯過他的一次生日,每年掐著點寄東西回來——什麼手機、鞋子、泡腳桶、按摩椅、羽絨服……大到家具小到襪子鞋墊,周到得很!
多年來,老馬沿襲著他爺爺、他父親的那一套,他總以為自己重男輕女薄待女兒是人之常情,也總以為英英給她買什麼都是理所當然的,可他從來沒思考過自己對女兒如何,那些父親應該的事情他有沒有做到!同樣是父親對女兒,這些天從致遠對漾漾的細膩中,他並沒有反思到什麼,隻隱隱覺得自己沒有致遠做得好。
仔仔批評得對!他似乎虧欠了自己的小女兒——很多……很多!怎麼他到這一刻才發現這個事呢?老馬被這個事實驚得有些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