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8章 一字之差(1 / 2)

軍統堰津站。

物證科。

薑新禹推門走了進來,一名科員趕忙站起身,說道:“薑隊長,您有事啊?”

薑新禹四處看了看,說道:“你們科長呢?”

“到餐廳吃飯去了,剛走。”

“筆跡鑒定,看看是否為同一人所寫。”薑新禹把兩個信封放在桌上。

“您什麼時候要結果?”

“當然是越快越好。千萬記住一點,信的內容要嚴守機密……算了,還是把你們科長叫回來,我直接跟他說。”

“是!”科員不敢耽擱,快步走了出去。

薑新禹從兜裏掏出一個小拇指粗細的精鋼模具,模具底部是一個凸來的數字“1”。

這種東西多用在金屬製品,例如鑄造生產日期之類的標號。

薑新禹多次來過物證科,知道凡是需要鑒定的物證,都存放在北牆的櫃子裏,因為經常拿出來研究,櫃門一般不會上鎖。

櫃門內有一個文件袋,薑新禹用手摸了一下,裏麵是一把槍的形狀,他立刻把手槍倒出來。

果然是一支勃朗寧1911,銀灰色槍身殘破不堪,若不是因為屬於重要物證,早就成了報廢品。

槍身上除了勃朗寧的英文字母,還有一串阿拉伯數字:42051393,字母和數字之間有不小的間隔。

薑新禹把手槍平放在地上,模具對準槍號末尾位置,從懷裏掏出一把小鐵錘,輕輕砸了下去。

他不敢太過用力,一是擔心會被人聽到,二是如果新數字印痕太深或者太淺,還是能讓人看出來。

好在這支勃朗寧多少有些變形,新鑄造的“1”字,看起來沒有明顯不同。

現在的槍號由42051393,變成了420513931,雖然僅僅是一字之差,卻有著天壤之別。

走廊裏傳來了腳步聲,薑新禹估算過時間,從物證科到餐廳,再從餐廳返回來,大約需要三分鍾。

三分鍾,對於薑新禹來說,做這件事足夠用了!

物證科長匆忙走進來,說道:“薑隊長,您找我?”

薑新禹拍了一下桌上的兩個信封,說道:“做筆跡鑒定,案子很重要,信的內容要嚴格保密,明白我的意思嗎?”

“明白。”

“另外,一定要反複確認……”

等薑新禹離開物證科,科長拿出信件看了一遍,這是揭發保安團團長勾結土匪,暗中倒賣煙土的檢舉信。

另外一封信,是保安團和警備司令部之間往來的公函,末尾有副團長的簽字。

需要鑒定副團長的簽字,和檢舉信是否為一人筆跡。

科長心裏感歎著,如今正是風口浪尖,如果檢舉信內容屬實,保安團長的職務怕是要一擼到底!

科員:“科長,那支勃朗寧手槍的事有些眉目了。”

科長不以為然的說道:“如果我沒猜錯,又是死槍吧?”

“按照槍號來看,是堰津警察係統的軍官配槍,不出意外的話,應該很快就能查到槍的主人!”

科長驚訝的說道:“不是死槍?”

“這是初步的調查報告。”科員遞過一紙信箋。

其實就連吳景榮也沒抱太大希望,都認為這支勃朗寧1911,十有八九會是一支死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