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八章 生活的開始(1 / 2)

巧蓮給玉淑買了藍色的娃娃服,藍色的褲子,一雙黑色的布鞋。

這娃剛死了親媽,還在孝裏呢,不能穿紅戴綠,隻能穿素色的衣裳了。

不過這娃其實長的挺俊,眉眼都很精致,隻是又黑又瘦的,看起來隻覺得可憐,感覺不出好看了。

“嗯,這麼一收拾還真是不錯,就是瘦了點兒。

等著回家了,讓你伯娘多做點兒好吃的,用不上多長時間就能長肉了。”

等到巧蓮給玉淑全都收拾妥當,喊了曲維揚進來,曲維揚打量玉淑兩眼,點點頭。

“曲伯伯,曲伯母,謝謝你們,我從小到大,還沒穿過這麼好的衣服呢。

曲伯伯,我知道,養大我要花好多錢,他們給的那六百塊錢肯定不夠。

我以後會好好幹活,家裏的活都交給我吧,等我長大以後,我會好好孝順伯伯和伯母。”

小玉淑穿著嶄新的衣裳,有些局促,可還是要把心裏話說出來。

巧蓮一聽就笑了,伸手摟過來玉淑。

“傻娃,伯伯和伯娘帶你回去,可不是讓你幹活的。

往後你跟家裏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們一樣,一起讀書一起玩。

可以適當分擔一部分家務幫我忙,這樣就行了,我們可不是弄回家去個小保姆呢。”

“我們隻希望你從此以後無憂無愁,平平安安長大。

至於你往後要不要孝順我們,那都是以後的事情了,咱們現在不去想。”

巧蓮挺喜歡這娃,聰明機靈又堅強,骨子帶著倔勁兒。

十歲的娃,這麼瘦小,但是卻能步行走到縣城去寄信,光是這一點,就很讓人敬佩。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話真的是一點兒都沒錯。

估計這娃也是從小吃夠了苦頭,受盡了白眼,嚐遍了人情冷暖。

所以她比一般同齡的孩子更早熟懂事,更知道審時度勢。

所以當巧蓮提出,要盡快安葬荷花然後帶她走的時候,這娃可以毫不猶豫當機立斷下決定。

對於一個十歲的孩子來說,真的很難得了。

再聽聽她剛才的話,也難怪村子裏還有那麼多人護著她照顧她,這娃以前在村子裏,肯定是特別勤快很討人喜歡。

之前,巧蓮對收養玉淑還有些猶豫,關鍵他們家已經七個孩子了,即便是在這個年月,孩子也不算少。

多一個孩子,絕不是多一雙筷子一個碗那麼簡單,孩子從小到大的成長教育,都需要付出心力。

或許這個年月大部分人都把孩子當成小貓小狗養,但巧蓮不是。

她照顧孩子還是滿用心的,多一個孩子,要付出的心血就增加了不少。

而且玉淑是女孩,將來讀書嫁人這些,都需要費好多心思。

再者現在是什麼年月?家家戶戶都吃不飽餓肚子的時候,偏偏她還領養一個孩子回去。

別人難道不會好奇麼?他們家原本就十口人了,光指著曲維揚一個人的供應,養活這麼大一家人,可能麼?

但是眼前這女娃太可憐了。

巧蓮很清楚,如果她不帶著玉淑走,而是讓她繼續留在村子裏,這娃很可能用不了多久就會被害了。

一個十歲的小女娃,手裏拿著那六百塊錢,她那些凶狠如豺狼虎豹的叔伯們,不會讓孩子拿著錢安安穩穩過日子的。

更何況,這麼小的娃一點兒謀生能力都沒有,即便是有錢又能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