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和我去?”古雲上下打量著格倫,笑道:“有沒有搞錯?”
格倫身穿一身髒兮兮的休閑裝,頭戴一頂紫色的鴨舌帽,身形有些單薄。古雲沒有別的意思,隻是實在沒有必要和他一起冒險。
“我當然知道到底怎麼回事。可我要說的是,你沒來之前,還在營地的時候,經常是我獨自一人前往亞特蘭大尋找食物和物資。我知道行屍的弱點,所以我不怕。”格倫侃侃而談道。
旁邊的瑪姬聽得來了興趣。
“哦?那說說吧。”古雲示意格倫繼續,他相信格倫,之所以這麼做,是為了讓夏彤在一邊學習。
“第一,行屍的速度並沒有想象中的快,頂多像是慢跑那樣。第二,它們會經常發出吼叫,所以耳聽八方是很重要的。第三,行屍思考能力退化嚴重,複雜的地形,像梯子、高台、障礙之類,需要技巧才能過的,是很好的一種逃生方式。第四,聲音和氣味會影響行屍的判斷,聲音就是用聲響分散行屍的注意力,氣味就是可以用它們的血肉覆蓋在身上,可以掩蓋人類的氣味,但行為舉止也要行屍化才行。”
這一長篇大論,說得瑪姬和夏彤頭昏眼花的,但或多或少還是理解了。
古雲聽完認同的點點頭,格倫基本上說得差不多,也就是這些。可真正意義上的危險,其實是屍潮和潛伏性。
“好吧。”
就這樣,一行三人,踏上了尋人之旅。
一輛轎車,穿行在森林小道上。
待駛上公路,格倫放慢了車速,看了一眼地圖,對副駕駛的古雲說道:“估計還有二十分鍾就到了,你有什麼辦法嗎?”
古雲給他的M4A1上著子彈,聽到格倫的話,看了一眼手中的槍,再從後視鏡看了一眼端坐的夏彤,忽得想起來了一件事。
“我去,我剛想起來,格倫,你是不是沒有槍啊!”古雲有些汗顏,這件事他也是剛剛才意識到。
格倫呆滯的點了點頭。
之前他們把武器集中到了一起,合理分配使用。安德瑞亞也正是因為被繳械了,才鬧矛盾的。
古雲從背包裏取出昨晚尋找到的P99手槍遞給了格倫。格倫一看,頓時驚呼了一聲:“哇嗚,詹姆士邦德!007!”
顯然格倫對這把槍很是滿意。
這把槍古雲找到的時候並沒有備用彈夾,所以就把那個一起尋來的一盒彈藥一並給了格倫。
看著夏彤,想了想,古雲把手伸進衣服裏,解開了肩掛槍套,將格洛克G19取出,伸到了夏彤麵前。
“喏,這個給你,這把槍很輕,很精巧,你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開槍。”古雲叮囑道。
夏彤應該是沒開過槍的,至少在古雲的認知中。把這把槍給夏彤,隻是給了她一種安全感罷了。
從安德瑞亞的事件中,古雲得知,女人在這個時候,最需要的是安全感,實實在在的安全感,而不是來自團隊的保護承諾。
夏彤輕輕的接過槍,嘴唇輕咬,看向背對著她的古雲,眼神中露出一絲堅定和別樣情感。
把空無一物的肩掛槍套也扔給了格倫,反正古雲也不需要了。之所以不給夏彤…
這個是肩掛槍套。
“再過三個個街口,就是學校了。”格倫將車停到了一處角落,並沒有熄火。
這是一個小縣城,包括學校在內,最高的樓層也僅僅是四層。街道上數輛車橫豎廢棄在其中,行屍的殘骸,毀壞的建築,到處散發著一抹荒涼。
古雲下了車,四處觀望了一下,眼神微眯,說道:“無論在哪個縣城,都會有屬於當地的縣警察局或者是武器商店,格倫,你找一下這附近有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