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李明軒醒的很早,太陽還沒升起來,他就起了床。
他走到妹妹旁邊,看著她恬靜的睡顏,還有微微勾起的嘴角,真想知道她夢見了什麼開心的事情,然而卻有另一種異樣的情緒在心裏翻騰,回憶湧上心頭。
十六年前冬,他四歲,一夜裏,父母將另一個比他兩歲的嬰兒抱到了他的床上,從此以後,他多了一個妹妹,妹妹的懷裏有一串樸素無華的項鏈,上麵刻著【沈菲菲】三個字,也就是妹妹的名字。
菲菲是棄嬰,寒地凍的,被丟在外麵,險些凍死,母親沒少數落那對遺棄妹妹的夫婦,父親卻:“孩子他媽,這不挺好的,省的你再給明軒生個妹妹喊痛了。”
母親將妹妹抱起來:“孩他爸,事先好了,孩子我們抱回來養就得好好養,可不能厚此薄彼。”
“開什麼玩笑,這怎麼可以。”父親顯然不同意母親的觀點。
母親就板著一張臉,很不高興的看著父親。
父親混不在意的解釋道:“明軒從就愛鬧騰,以後肯定是個調皮搗蛋的主,我們可不能慣著,菲菲就不一樣了,你看她多乖,不哭不鬧的,這樣好的女兒,咱們可得好好培養,而且正好應了那句話:男孩窮養,女孩富養,孩子他媽,你看如何?”
母親聽著有道理就點了點頭,也就是從那一起,年僅四歲的李明軒,就成為了家裏身份地位最低的人。
舉個例子,父母帶著他們去商場,他指著一個奧特曼想要買,父親就會虎著臉一凶:“那有什麼好玩的?不是給你買彈珠了,回去自己玩彈珠去。”
妹妹指著一個芭比娃娃,“那個好漂亮啊。”她完全沒要買,然而母親已經結完賬了。
再舉個例子,十五歲那年,他想買一台遊戲機,父親那求了好幾次,母親那又軟磨硬泡了好幾,隻收獲了一頓頓臭罵,他玩物喪誌,迫不得已,他隻好腆著臉去求自己的妹妹。
於是第二,家裏多了一台遊戲機。
賊真實!他哭了,真的哭了,甚至懷疑妹妹是親生的,自己才是撿回來了。
他的父母也是奇葩,人家收養一個孤兒如果當親生的養,估計不會告訴孩子他是被撿回來的,李父李母完全不考慮這個,沈菲菲懂事之後問自己為什麼不姓李,父母就很直接的跟她了事實。
但是妹妹從始至終過得都很開心,並沒有因為自己不是父母的親生女兒就自卑、失落。
再後來,他們慢慢長大了,哥哥妹妹相稱,雖無血緣關係,但仍然維持著很好的兄妹關係,一直以來,妹妹也比較聽話,呃,是以前一直比較聽話,這一兩年,妹妹突然就開始冒犯他作為哥哥的權威了。
不過並沒有使兄妹關係變得緊張,倒不如,他自己其實也蠻享受妹妹這種時不時捉弄一下他的感覺,有這樣一個妹妹,真的很開心。
所以,一想到月兒也許和妹妹的身世有關係,他就有些心慌,他害怕哪一菲菲的親生父母找過來帶走菲菲,害怕從此以後再也見不到菲菲,他之前從來沒有察覺到,原來他這麼在乎妹妹。
“哥,你在想什麼呢?”突然,幾根青蔥玉指劃過他的眼前。
“啊,沒什麼,”李明軒回過神,“你什麼時候醒的?”
“醒了有一會兒了,就看見哥哥你一直在發呆,是不是又有什麼事情瞞著我?”
李明軒猶豫著想要把自己的猜測講出來,但是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真沒什麼事兒,就是在想我們出去之後該做些什麼,咱倆丟了這麼多,爸媽也許也很著急吧。”
“唔,肯定很著急,這都已經十沒聯係了,”沈菲菲完一怔,似乎想起了什麼,“哥,你我們是不是已經開學了?”
“呃,今應該是8,你們新生是九月一號開學,還有四,”李明軒用力一拍大腿,“我們大三就慘了,導員要求二十六號就到學校報到,已經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