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區坐落於廣都市中心,地處黃金地段,其內豪商富甲雲集,能住在這裏的,身家至少百億起步,其富貴程度堪稱全國之最。
晚上剛過十一點,很多人剛吃完夜宵,正值精力充沛的時候。俗話飽暖思人欲,在很多寬大奢靡的房間裏,正在進行著人類繁衍的工作。
就在此時,一聲驚巨響傳遍整個區。緊接著,一棟大樓坍塌的聲音傳來,整個區的地麵都跟著發生顫抖。
地震!
很多人再也顧不得泄火,甚至連穿衣服的時間都沒有,連滾帶爬的逃出家門,四處張望了一下。好家夥,區裏最豪華的一幢房子已經變得千蒼百孔,就像被導彈炸過一樣,半個屋頂已經不見了。
“啊!那是金海的家!”
“怎麼回事,他家地震了?”
“看著不像啊,該不會又有人想刺殺金少吧?哪個家夥腦子出毛病了,金少身邊能人無數,連全球公認的第一殺手都栽了。”
就在眾人議論紛紛的時候,成群記者已經聞訊趕來,剛才鬧出的動靜實在太大了,日常駐紮在這裏的記者馬上將消息往上彙報,然後一批又一批的記者呼嘯而至。
坍塌的大樓前,林楓穿著一身白色運動服,手持一柄看不出材質的長劍,從一麵殘恒斷壁躍出,動作形如流水,一氣嗬成。仔細一看,卻見他臉色蒼白的可怕,鮮血染紅了胸口的布料。
他沒有去理會自己的傷勢,眼神冰冷的看著對麵三個打扮怪異的黑袍人。
‘寒風’,‘火烈’,‘鬼影’,熟悉的打扮,熟悉的人!
看到對麵三人,林楓已經完全明白了,這是一個陷阱,一個針對自己的陷阱,組織拋棄了自己!
今晚上的暗殺行動,是林楓最後一次執行任務。過了今晚,他就可以離開組織,去過自己最想過的生活。
其實,林楓早在三年前就完成了一千次A級任務,恢複了自由身,隨時可以離開組織。隻是,老板這些年對他一直很照顧,為了報答老板的養育之恩,林楓才留到了現在。
林楓是個孤兒,從就不知道父母是誰,被老板從垃圾堆裏撿了回來,將他培養成一名優秀的職業殺手。二十出頭的他,已經是地下世界赫赫有名的王牌殺手,一手鬼神莫測的刺殺之術,令無數豪門顯貴心驚膽戰,甚至被冠上了‘冥王’的稱號。
顧名思義,‘冥王’就是冥界之王,行走在黑暗世界的使者,地獄的代言人。
此時此刻,林楓隻覺得一股無名怒火快要衝破胸口,嗓子有些幹澀,他喘了幾口粗氣,低沉著道,“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我們隻是執行老板的命令而已,‘冥王’,你覺得以你現在這個樣子,還能對付我們三人聯手麼?還是束手就擒吧,看在往日的情麵上,我可以給你一個痛快,不會讓你死的太難看。”話的灰袍人看不清麵容,但從他那特有的陰笑聲,林楓馬上就知道對方是‘寒風’。
林楓仰大笑,“好,好,老板在哪裏,我要見老板,當年我救了他,他就是這麼對我的!”
‘寒風’冷冷一笑,道:“老板當然不會這麼對你,如果知道這件事,他甚至會想辦法保護你,可惜……”
他話還沒完,人群中突然響起一道聲音:“可惜,你老板已經去見閻王爺了。‘冥王’,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金海,現在是他們的新老板。”
話的時候,人群突然向兩邊分開,一個英俊帥氣的青年,在幾個灰袍人的簇擁下走了過來,看著林楓滿是讚賞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