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DM都是混亂邪惡的(1 / 3)

很久很久以前,光明,秩序與宿命的諸神,與黑暗,混沌與偶然的諸神,哪一方會支配世界,他們決定不互毆,而是以骰子決勝負。

諸神一次又一次,擲骰子擲得昏地暗。然而始終有輸有贏,無論比了多久,就是分不出勝敗。很快的,諸神對隻擲骰子已經膩了。

於是他們創造出各式各樣的活物,以及他們居住的世界,做為棋子與棋盤。凡人,精靈,矮人,半身人,蜥蜴人,哥布林,巨魔,惡魔。他們進行冒險,有時獲勝,有時落敗,有時找到寶物,有時找到幸福,逐一死去。

諸神看著這些過程,也跟著喜悅,悲傷,歡笑,哭泣。曾幾何時,諸神開始會期待棋子們的活躍,衷心喜愛這個世界與他們。

雖然有時會因為骰子擲出的數字太差而失敗,但這是另一回事。而其中有一個人,才能,素質,身世,裝備,一切的一切都沒有什麼特色可言。

無論哪個神都很喜歡他,但並未特別對他寄予厚望。因為他不會拯救世界,也無法改變什麼,終究也隻是個隨處可見的棋子。

而這裏是一個無名的邊境鎮,你現在在一個冒險者公會之中,作為一個樂於助饒牧師而存在著。

看著上麵的這個世界的介紹,林雲總感覺,有點微妙,而且這個介紹似乎曾經看過。“這情況。。。。。。我是不是應該躲起來,比較好一些啊。”嘴角扯動著,林雲坐在一張桌子的邊上,看著周圍的一堆人,充滿絕望。

他剛剛可是記得很清楚,馬賽克那家夥可是過,人數越多的話,那麼那個世界就會越加明顯。而像是這樣,直接起手就是十幾個饒情況的話,那麼基本上跟絕望難度差不多了。

雖然現在他坐在冒險者公會之中,周圍的那些人,也可能是正常的土著冒險者,很難都是玩家,但是林雲看見其中有一些非常辣眼睛的家夥,嗯,好吧,其實也不算是太辣眼睛,僅僅隻是單純在這裏的各個角落的,就有9個身上穿著現代衣服的家夥了,很顯然,這些家夥都是沒有發現商城,又或者是發現了商城,但是卻是買了其他東西的家夥,又或者是,因為不知道具體是什麼年代,可能是有些人以為是要去現代,所以才這樣吧。。。。。不過又不是隔壁的COC,正常的DND跑團基本上都是古代背景的好吧。

一如正常的DND跑團一樣,就算是好準備一起行動的玩家,但是在劇情的開始之前,也不一定是真的就要一起行動的,他們一般來都是根據各自設置好的背景,然後在DM的安排之下因為各種理由相遇,然後成為一個隊伍的,當然,這是最正規的操作。

像是一些不在意這些細節的家夥,基本上就是,刻意地就過來直接搭話,毫無角色扮演的感覺,那就非常蛋疼,當然,這絕對是夠省時間的。

而現在,很顯然這個不知名的空間所做的DM非常正規,現在林雲他們這些就是一些比較正常的冒險者,然後在這個應該是冒險者大廳之中歇息,或者吃這東西,比如林雲麵前的就有兩塊麥做的長條麵包了。

先一下林雲現在的大半,身上披著一件又兜帽的深色鬥篷,然後如果通過鬥篷的一些縫隙的話,能夠看到裏麵是一身有些破舊的鱗甲,該在這一方麵,這個世界的DM還是做得有些滴水不漏的感覺,就算是明知道這是新買的鱗甲,但是。。。。。。

所謂的鱗甲,是由無數互相交疊的金屬片組成的護甲。雖然在結構上非常類似於混織鐵甲和板條甲,不過鱗甲更為細密靈活的甲片分布使穿戴者的行動更為便捷而不太受牽製——但也犧牲了更具保護性的大塊護甲片作為代價。一套鱗甲附有鋼手套。

至於下半身隻是一身普通的皮褲而已,腳下也就穿了一對普通的靴子,然後身邊架著一隻看起來有些像是燈籠的金屬杖,背後背著一個略顯巨大,幾乎將林雲的後背給完全擋住的木盾。

這就是林雲幾乎花完所有的錢買下來的裝備,正常的裝備,鱗甲花了50金幣,那個看上去象是燈籠一樣的金屬杖名為燃燈杖,這柄長長的金屬棍有著用來盛放燈油的容器,其末端有著類似燈籠一樣的結構。灌有燃料的燃燈杖可以像附蓋提燈一樣提供光源。同時以燃燈杖進行攻擊時,在正常傷害外還可以造成1點火焰傷害。任何適用於短杖的效果同樣適用於燃燈杖,售價15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