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章 民族融合(1 / 2)

第40章民族融合

鮮卑人首領和連派人來雒陽,請求大張朝對鮮卑地區放開鹽鐵管製,並希望開通互市。

楊光提出了條件;第一是互相提供育齡婦女實施通婚;第二是鹽鐵的價格上漲五成!如果鮮卑族歸順大張朝,鹽鐵的價格回歸到大張朝境內一致。

至於開通互市的地點,由大張朝選擇。在東西鮮卑各築一城!由大張朝築城、管理。

經過幾輪寫上,大張朝和鮮卑達成協議。東部、中部鮮卑人每年各向大張朝提供一千名二十五歲以下的育齡婦女。大張朝向東部、中部各提供六百名二十五歲以下的育齡婦女。

東部互市在隆化築城;中部互市在受降城開通。

鮮卑族暫時不歸順大張朝,所有運到這兩個互市的鹽鐵,大張朝都要收取五成的出口稅。

鮮卑人因為土地麵積太大,對於這兩個互市築城根本就沒有在意。

受降城、隆化互市內,允許任何人進入置買產業、開店!但一旦在城內置辦了產業,居住下來,就自動成為大張朝的臣民,要登記家族每一個人的姓名,接受大張朝的法律管束!違反大張朝法律的,嚴格按照法律懲處!同時享受大張朝臣民待遇。

大張朝在受降城、隆化城各駐紮五千士卒,其中騎兵一千人。城內臣民還需要在戰時接受征招,上城牆作戰!

受降城本身就存在,隻是城牆毀壞嚴重。

楊光撥巨款修繕。

隆化城完全是新築建一個城!楊光將隆化城按照中原上縣的標準建築。要能容納十萬人。

楊光的思路是先穩住鮮卑族人,再慢慢同化!

鮮卑人在當時也隻近三十萬人,因為當時人們的壽命比較短;育齡婦女的數量大約有九萬餘人,按照五年生育一個孩計算,每年生育孩子大約是一萬八千餘人。其中女孩占一半,九千餘人。但每年必須提供兩千名十六歲至二十五歲的育齡婦女給大張朝,也就是生出來的四分之一女孩要嫁給漢人。這個比例是相當高了!第一年,也許還有一些育齡寡婦提供,隨後寡婦的數量會越來越少。

而大張朝每年提供一千二百名育齡婦女,還必須要求是正妻!不允許做妾。占每年出生男孩的百分之十四!也就是,今後,鮮卑族一百個男孩子中,將來會有十四個人會娶漢人女子為正妻。從而會接受漢人文化的影響。他們的孩子將來也會受到漢文化的熏陶。慢慢同化!

楊光要求漢人育齡婦女在提供給異族人之前,要接受至少一個月的培訓,要讓她們學會教如何別人講漢話?如何培養子女漢話、培養子女的漢人歸屬感?

如果提供育齡婦女?

異族女人十分願意嫁給漢人,他們提供育齡婦女時,女子需要開後門才能嫁給漢人。

漢人女子不願意嫁給異族人。大張朝開始時是用犯婦、強征二十五歲以下的寡婦等等。隨即開始實施自願原則!

凡是自願嫁到異族去的女子,政府補貼五千錢!因為自願嫁過去的女子對同化異族、教育子女方麵會更加心甘情願。

因為要向四周擴張、移民,又要加大工農業生產,需要勞動力;大張朝人口明顯不足!為了增加人口的繁衍數量。當然也要抑製豪強人數的擴展,大張朝庭公布世界上第一部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