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桃花(1 / 2)

龍軒是沒有血液的……

紅色的汁液,不過是他存蓄起來的生命精華而已。

而現在,這些精華連帶龍軒的肉皮都進了桃花的口中!

要不是骨頭太硬,她桃花甚至連這點東西都不想放過,所謂敲骨吸髓也不過如此了……

就是不知道,千年老僵屍肉到底好不好吃。

被冥王詛咒的龍軒,除了恒久的生命之外還有各種莫名其妙的能力,而也正是這些能力,讓他在千年的時間當中成就了黃沙君主的名號。

但就是沒有血液,也沒有溫度……

他就是個怪物!

不,連那些單身的怪物都不承認他是個怪物,因為他有女朋友。

在千年的時間當中,被所有活著的生物厭惡,包括他的母族……

明明是用生命去保全的母族,卻將他視為最大的恥辱!

永遠的,在這永久的生命當中隻能永遠孤獨地存在著。

大概這也是他如此偏執,偏執地想要複活桃花的原因吧?畢竟在這漫長的歲月當中,能夠有人一起走下去實在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了!

人生短短百年,都需要一個可以白頭偕老的人,更不要是這些長生孤獨的人了。

而現在,他們終於可以生生世世地在一起了……

永遠不會再分開!

如同兩個泥人,在水中化開之後又被做成了兩個新的泥人,現在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當然,這隻是龍軒這麼覺得。

桃花的動作很快,長達千年的煎熬讓她很是後悔,為什麼自己當初要去找冥王做那個交易呢?用自己數百年的修行和生命去救一個凡人?簡直就是大的笑話!

明明已經見慣了生死,可為什麼還是會為一句莫名其妙的話感動?

當初的自己,大概就是腦子進了什麼液態的東西吧……

明明是如此不合算的交易。

想想都後悔,因為一時的衝動而化作一灘爛泥,在黑暗當中度過數以千年計的時間!

別她最喜歡的桃林和竹海,連自由都沒有……

而現在,她就要自由了!

而自由的條件,不過是殺死眼前這個可以甘心為她赴死的人而已,不過這樣正好,剛剛新生的她可打不過認真反抗的龍軒……

所以,她的背叛可不僅僅隻是因為自己餓了而已。

愛情誠可貴,金錢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自由,真的是好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啊。

不得不,味道不錯!

……

風漸漸地大了……

黃沙遮住了副手的眼睛,甚至將還躺在地上的縛蒼龍覆蓋,還將周圍的殘渣碎骨們全部掩蓋,修羅場再次變成了平靜的沙海。

在這永不變化的斜陽之下,又是幅壯麗的大漠孤煙直。

“為什麼,殺不死你呢?”

桃花問道,莫名其妙地哭著。

眼淚不受控製,就像是雨滴般從這帶著微胖的臉上滑下。

明明她已經不愛他了,甚至還將他吸成了他剛剛複活被詛咒的樣子。

——皮包骨頭的骷髏!

而要是龍軒的骨骸腐朽,就會再次變成飄蕩的靈魂,需要介質附身。

但是,按照那位冥王曾經告訴他們的事情,隻有當她對他完全沒了感情才能將這詛咒解除,才能獲得如同常人般的觸覺和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