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擔保(1 / 3)

孫曉林的座駕是一輛二手的達眾逸朗,一年前從車行的朋友那裏花5萬元買下來的。

雖然價格便宜,但畢竟是自己的第一輛車,孫曉林相當的嗬護與愛惜,經過幾次修整和一番裝飾打點後,整輛車在他手上變得煥然一新。

他正打算駕車趕去和唐婉見麵,就接到了所裏王打來的電話。

“喂,孫哥,有個事情,不知道該不該同你講。”

“你,啥事?”

“就是孫哥,你還記得你今處理的菜市場那起打架鬥毆案麼?”

“當然,怎麼了?”

“就是……你剛走沒多久,馬所長就來了,把案卷資料都調出來重審,然後又加了些資料進去,案卷與事實存有爭議和矛盾衝突,行政拘留三把人給判的重了,要給對方申請複議……然後,就和拘留所那邊對接……好像是那邊也有人出麵擔保,我聽,那邊收了擔保金就把人給放了。”

“什麼?怎麼會有這種事情?”孫曉林把車靠到了路旁,想了想又問道,“你有沒有看到他補了什麼材料?”

“好像是一份諒解書,上麵有當事人的陳述和簽名。”

雖然這案子牽扯到了孫常斌,但孫曉林自認為自己絕對算是鐵麵無私、秉公處理。

整個辦案過程中,他一點也沒有動過徇私的念頭。最後判賠不高,也是料定了阿泰賠不起錢,他把問題也向孫常斌剖析的很清楚。

根據所有人的口供,這個案子事實已經非常清楚了,他不覺得有任何判罰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

馬所長這是唱的哪一出戲?

如果是為了哪個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他孫曉林還不覺得奇怪,偏偏那個阿泰是個連身份證都沒有的“三河大神”,馬所長怎麼可能為了這種人給自己添麻煩?

他很清楚,雖判了行政拘留也不是不可以申請複議,但手續複雜,況且馬所長還有一份當事人簽名的陳述,這東西要想拿到也不難,可需要的是時間。

那些當事人可都是簽完調解書就各自分道揚鑣的,半之內,他就能拿到所有當事人的簽名陳述?更不要,還能勸這些人都乖乖簽字。

孫曉林自認為就算給他一整時間,也不見得能辦的這麼漂亮。

再了,馬所長還在派出所這邊處理,拘留所那邊竟然都已經有人在那頭等著擔保了,這個阿泰難不成是哪個豪門闊少,裝成是窮屌絲跑來體驗生活,存心忽悠我們的不成?

想了想,孫曉林撥通了拘留所那邊的電話,拜托拘留所那邊幫忙查一下擔保人的身份姓名。

然後,他很快查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擔保人的姓名叫做董大帥。身份信息是華帥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更不可思議的是,這個董大帥還有另一重身份,上麵填的是仁東省政協委員。

一般人對政協委員可能沒有什麼概念,畢竟政協委員基本都是兼職,沒有實際的職位和權力。但它其實代表著某個領域的身份和地位,能被選為政協委員的人,往往都是社會各界的知名人士和精英分子,受到社會公眾的支持與肯定。

董大帥這個名字孫曉林從未聽過,但他很清楚,自己同那個圈子相距甚遠,來深水這些年,他就顧著埋頭幹工作,沒怎麼把心思花在交際上,不要是仁東省,就是深水市的政協委員他也半個都不認識。

一個是所裏的馬所長,一個是仁東省的高層精英,這兩個人為了一個“三河大神”,也不過就是短短的三拘留,有必要跑前跑後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