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尋查《草上飛》(1 / 3)

胡明一要查找到“草上飛”,他讓趙學銘去了津警察局,向原先的好友王警官,打聽“草上飛”這個竊偷的消息。

趙學銘邀請王警官到燕春樓赴宴,兩人喝痛快了,才向王警官詢問“草上飛”的事情。

真湊巧,他提供一條重要信息:

估衣街一個黃金首飾店曾發生過一個盜竊案,就是一個外號叫“草上飛”的慣賊作的。

這個草上飛,在津城賊偷裏,很有名,他叫林傑,河南人,身材瘦枯幹,少年時在河南嵩山向一位老道人學輕功。

學了七,八年也長大成人,因他嘴太饞,幾次到山下偷了農戶的雞鴨,偷偷煮著吃,被老道人發現逐出了山門,斷了師徒關係。

可這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

這個因偷雞摸狗的壞消息,傳到了林傑的家鄉,他也沒臉麵見家人和父老鄉親,就流浪到了津城。

他練的是輕功,瘦枯幹是必備的體質,可是,幹重體力活他不行,也閑累。

在嵩山,老道人也教他學文練字,可他不好好學,白字連篇,到了津城沒人用他。

他也找不到好活,就打起了最繁華的東馬路,估衣街一帶商家和富人的主意,用他在嵩山老道士那學的輕功,飛簷走壁,幹起了飛賊的勾當。

他屢屢得手,偷竊的都是金銀首飾,古玩錢財,把這一帶鬧得雞飛狗跳牆。富人商家都人心慌慌,一時“草上飛”這個飛賊的名號傳了出去。

可林傑這個竊賊,偷了東西就花酒地,吃喝嫖賭五毒俱全。他等把錢花淨了再偷,越偷越上隱,最後栽在銷贓上,被逮捕入獄。他被法院判了七年的徒刑,到海邊的團泊窪監獄服刑。

可是僅半年,有一個辦“草上飛”黃金首飾案的警察,在一個飯店裏看見了這個“草上飛”

林傑己是今非昔比,穿著一身藍色中山裝,跟在一個闊氣的老板身後,成了隨從。

這個警官很是驚奇,他到團泊窪監獄一打聽,原來,一家與德租界的德國軍火商,有秘切關係的商貿公司,花了大價錢把“草上飛”林傑弄了出去。

當時,王警官把“草上飛”這個事情得象評書一樣,他們倆人都哈哈哈大笑,都覺得這個商行的老板,是掙錢掙得癡呆了:

這不是大的笑話嘛,一個倒賣德國二十響駁殼槍的商人,要一個飛賊幹什麼?

讓他再去偷大炮,飛機發筆橫財,那不是作夢嗎?這個“草上飛”有那個能勁嗎?,他連挺機關槍也偷不來。

不定哪這飛賊紅了眼,把商人家的貴重財物,來個一掃光,商人隻剩後悔了。

引狼入室,引賊進屋,這不是自找倒黴嗎?

在警署的重案辦公室裏,趙學銘也笑著把從王警官那探聽的奇聞,彙報了給胡明一,他哪知道胡明一的秘密內情,確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線索。

胡明一太高興了,隻要找到那家代理軍火商,就能找到“草上飛”林傑,也就挖出其幕後人物。

在胡明一和趙學銘一樣,是哈哈大笑:

“學銘,辛苦你了,這真是個奇聞,那個和德國人軍火商有關係的公司,叫什麼名子,王警官也打聽到了?”

趙學銘也肯定的回答:

“打聽到了,叫京華貿易公司,在原德租界的威廉大街上,就是現在的特別一區。

老板原先是一個從大清朝派到德國留學生,他的媳婦是個德國女人。明一兄,怎麼這德國女人也願到中國來“

對趙學銘最後一句話的疑問,胡明一解釋道:

“德國女人嫁到中國並不奇怪,國民黨軍蔣總司令的軍事顧問,也是一位德國的將軍。

他和德國的關係很好,大肆購買德國軍火,有好幾個師都是德國裝備,這二十響的駁殼槍都讓咱這軍閥們搶買光了”

趙學銘點了點頭明白了,胡明一看到時間己到中午,拉住了他:

“學銘,我不能讓你白跑一趟,你還請了王警官一頓,今我請客,哪個飯館你隨便點”

趙學銘愛吃涮羊肉,就點了清真館喜來順。

兩人到了飯館裏,點了一個炭火銅鍋,要了幾盤羊肉,外配些白豆腐,粉絲,魚丸子,蔬菜,就涮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