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這種新鮮感並沒有維持多長的時間,他們這些人一共在香港住了兩個晚上,光仔帶著大家白去逛了幾個香港有名的景點,晚上又去體驗了一下香港的夜生活之後,大家就開始商量是不是可以去澳門了。
春根到是覺得在香港還沒呆夠,春根喜歡逛街,而香港又是有名的購物堂,這裏的手表和手包等奢侈品,價格比日本還要低,春根本想著明好好在香港逛逛街,好好挑選幾件適合自己的物件,也算犒勞犒勞辛苦了一年的自己。
可惜他並沒能如願,強和肖乾早上一起來就張羅著讓光仔退房,什麼都要離開香港去澳門。
表弟本來也是想陪著春根在香港逛一逛的,這些兄弟當中,還真就是表弟和春根有著差不多的喜好,以前是追求服裝的款式和麵料,現在也越來越追求有個性的設計和品牌。
其他這些個貨雖然穿戴也都還算不錯,可都是隨大流,外麵流行什麼他們就買什麼。
除了少華一直穿牛仔係列等休閑服裝之外,另外幾個都把自己打扮成了那個年代最最流行的土財主的模樣。
表弟也喜歡賭錢,他的癮頭不比強差多少,這些年因為工作忙的原因,上賭桌的機會少了很多,加上春根對他們幾個這方麵看的比較嚴,所以這些年不管是強還是表弟在這方麵都收斂了不少。
這次來的這些缺中,還真就是春根和少華在這方麵不是那麼太有癮,另外的幾個包括光仔在內,都或多或少地有這方麵的喜好。
在強的帶領這下,這幾個家夥集體開始磨嘰起春根來,什麼都不想繼續留在香港了,非要早一點去澳門不可。
看著他們一個個那個猴急的樣子,春根更不放心讓他們幾個先去澳門了,那地方可不比賭桌,幾分鍾輸光全部家產的也不在少數。
所以春根雖然同意了他們的要求,但還是事先給大家規定了約法三章。
第一,到了澳門之後,春根統一給每個人換1萬港幣的籌碼,不管輸贏,就在澳門住一個晚上,第二中午就直接從澳門回珠海,絕不在澳門多呆。
第二,除了手上的1萬籌碼之外,其他的銀行卡以及身上的手表首飾等能夠換錢的東西,全部由春根統一保管。
第三,不管是誰,輸光了手中的籌碼之後,不得向其他人借貸,輸光了就隻能離開賭場回酒店睡覺。而且今後沒有春根陪同,任何人都不可以私自來澳門賭博,如果被春根發現誰在這方麵違規,春根立馬和他斷交。
雖然大家都覺得1萬塊錢的籌碼有點少,但是為了能夠讓春根同意早一點去澳門,他們也隻好點頭同意了春根開出的條件。
就這樣,在光仔的安排之下,這些人又乘快船前往了澳門,準備去拜會一下這個億萬賭徒都想要來朝聖的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