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秋他們都會捕捉一些野羊野鹿,養起來作為過冬的食物,這些野羊野鹿常常會在冬死掉,不過沒有關係,宰殺之後肉塊放在雪地裏很快就會凍硬,吃一個冬都沒有問題。
也就是,原始人已經懂得飼養動物,但隻是作為一種“保鮮”手段。
建立牧群可持續發展,他們還沒有那個概念。
“總之,還是要一點一點地試驗!”秦鈞心裏想道。
他不是那種牛逼穿越者,光造個陶器、改進弓箭就用了三年,不論幹什麼都不能想著一次成功的好事。
獵手們帶著兩隻羊回到部落,留守的女人孩都驚訝不已。
這才多久啊?就回來了!
一個獵手興高采烈地,比劃手腳向他們描述:“鴻,弓箭,piu,羊!piu,piu,羊!哈哈哈……”
女人孩聽得一臉懵逼,隻覺得好厲害的樣子。
接下來就是宰殺野羊,幾口大陶鍋架在爐子上點火熬煮。
而首領他們這些獵手也沒閑著,他們幾乎是迫不及待地拿著弓箭,在秦鈞的“靶場”練了起來。
這些年秦鈞製作的弓箭幾十把都有了,不過絕大多數都已經損壞變成了薪柴,現在留下來的還有十一把,今他帶出去的一把是最好的,還有另外兩把質量也不錯,其他的就隻能算次品。
巨石首領拿到這些弓箭,又和秦鈞交流了一會兒就進行了分配。
秦鈞還是拿著最好的那把弓,巨石和另外一個強壯的獵手各拿一把好弓,另外有四個獵手也分到了固定的次品弓,剩下那些人就隻能輪流共用最差的四把。
弓箭的使用需要獵手與工具熟悉配合,而且單體弓還有使用次數的限製,用得多了就會有彈力不足的問題。
這種情況下搞平均主義毫無意義,高手拿好弓才能發揮最大的效用。
那些分到次品弓、或者連次品弓都要輪著用的獵手,雖然失望但是也沒有提出異議。
這些人完全沒有意識到,這次看似隨意的分配意味著什麼。
以前部落的生產工具,不論是石斧、石刀、長矛還是秦鈞發明的陶器、爐子,都屬於部落的共同財產,誰需要的時候就拿去用。
而這次弓的分配,卻是明確地歸為私有。
原本不分彼此的獵手們,在不知不覺中被分成了三個等級,百年、千年之後他們的子孫後代,也將有著迥然不同的命運。
甚至後兩個等級的人,千年之後根本不會有子孫留下。
秦鈞思考了一會兒,傍晚又做了一塊泥板。
同樣是巴掌大的長方形,同樣在四周刻出雲紋以示特殊和鄭重,秦鈞在泥板上刻了新造的四個象形字:巨石分弓。
“鴻,那個,什麼?”巨石首領問道。
其他人也安靜了下來,看著秦鈞指著那些文字:“巨石分弓!”
“巨石,分弓?”巨石首領激動地走來走去,手都不知道該往哪兒放了一樣。
周圍的其他原始人,都滿臉羨慕地看著他。
秦鈞上次那個“鴻三年製陶”的泥板,已經燒製成陶器被珍重地收藏在山洞裏,成為整個部落最重要的物品。
這種把一個人的名字,留刻在一件“不朽之物”上麵的事情,其他原始人發自內心地產生了向往。
他們也希望自己的名,可以被刻在泥板上。
但是一來,他們並沒有“製陶”這種級別的事跡可以記載,二來泥板是秦鈞製作燒成陶器,這件事情透出了強烈的神秘色彩,讓原始人下意識地覺得隻有秦鈞才有資格在泥板上刻字,其他人是沒有資格那麼做的!
現在還是秦鈞刻字,整個程序完全“合法”。
而他記載的卻是巨石首領,把十一張弓分配給獵手的事跡。
巨石簡直開心壞了!
秦鈞看著首領原地打轉的樣子,不由露出了惡作劇得逞的笑容:“我的好舅舅,開啟生產資料私有製這口大鍋,你就好好地背著吧!哈哈哈……”
不過,能留名史冊,也算是一種成就了!
……
後世史書論曰:巨石分弓,世亂由此而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