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後記 二(1 / 2)

第四年,林水衣被調到縣所在地鄉政府工作,結束了為期三年的牛郎織女生活,“鵲橋會”那,我照例去恭祝她倆的喜慶。因為我那年正好調到了曹洪他們的刑警大隊,我三番五次的去他們家主要原因就是曹洪與我私交甚厚,又是一個鄉的,他把陶明摔倒在路基造成腳腕子扭傷而被拘留五是我辦的案子。曹洪心服口服,他認為我是一個不尋私情的好警察,給外地人申冤而處理當地人,沒有地方保護主義的壞思想,能秉公執法。等自己做了警察後便與我走得更近了,直至理所當然地成為了朋友。那照例是個禮拜,我和曹洪照例要喝點酒,林水衣照例要陪著我倆喝,喝到第二杯的時候林水衣照例跟我提到了曹洪的事,“李哥,你調到刑警隊弟妹就放了點心,你可千萬要護著點你兄弟啊,可不能讓他莽撞行事!”為了讓水衣放心,我拍了胸脯跟他:“水衣你不要擔心,有你李哥在,我兄弟是不會出問題的。”林水衣笑著又對我:“李哥,你可不能笑話我,也不要讓其他同誌們知道,不然還你弟妹神經出了問題,嘿嘿嘿!”我也笑著:“不會的,你倆的感情就像牛郎織女,感人肺腑啊!”曹洪不愛多話,隻是跟我喝酒,每次到他家裏都是我和林水衣在創造語言氣氛。

第五年七月一日上午,縣局接到區公安廳通知,要求刑警隊增派三名優秀幹警執行一項特殊任務,曹洪是唯一一個被點了名要的,其餘兩人,一個是刑警隊長付峰,一個是那位閃過腰的勇士陳猛。公安局自從有了曹洪,陳猛的身體得到了科學性鍛煉,閃腰的毛病再沒發生過,相反學到了以一敵十的本事。我是基於對林水衣的承諾,毛遂自薦要去的,局領導考慮到多一個人就少一分危險,就讓我去了。

我們走的時候我妻子不知道,林水衣也不知道。

我們四個人配好了武裝,由隊長付峰駕車,向東沿國道行五十公裏到達了目的地。我們一下車便見十幾輛車閃著警燈都停在了路旁,一百餘名荷槍實彈的同行瞪著眼睛聽一位指揮領導講話:同誌們,我們今是在追捕十五名販毒團夥,他們剛從大山裏進去,我們也隻能徒步追趕了,山那邊我們已派了足夠的警力攔截,他們是斷然跑不出去的。我估計這十五名歹徒不會走到一起,他們會分路逃亡,所以我們要分左中右三路實行抓捕行動,第一組左路由市緝毒大隊一中隊隊長齊偉負責,第二組右路由二中隊隊長劉海負責,第三組中路由市刑警大隊隊長李國柱負責,付峰、曹洪所在的四位同誌在中路與李國柱一起行動,感謝四位同誌的增援!行動時,同誌們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做無謂的犧牲,對方是亡命徒,手裏都有武器,必要時就地正法。行動吧,同誌們!

這位領導通過不到一分鍾的時間把一件緊迫而又複雜的追捕抓逃工作安排得清清楚楚、利利索索,而且還極具鼓舞性,這是了不起的,有這樣的領導做指揮,何愁不打勝仗?

我們剛進到山裏,就聽到對麵山那邊的同誌們放出了槍聲,零零星星的,像正月初一淩晨開始的炮仗,打槍的地方不在一處,左右一聽,差不多有三十餘裏。我們分析了對方同誌響槍的意思:一種可能是發現了目標,二一種可能是沒發現目標,沒發現目標響槍那就混亂了視聽,倒讓歹徒鑽了空子,再傻的歹徒也不會朝著槍口撲去。我們的中路指揮李國柱同誌采取了折中辦法,把我們又分成兩路,從槍聲的左右兩邊搜捕。兩個多時過去了,我們還是沒有找到目標,這時對麵同誌的槍聲又炮仗似的響了起來,我們又重新分析了一下響槍的意思,覺得他們也在向前搜捕,沒有發現目標,響槍是一種磨螻蛄式的搜索辦法,至少可以舍去一個搜索方向,對方現在是驚弓之鳥,聽到槍響就會亂竄起來,絕不會伏在原地,於是我們也間斷性的打開了槍,打一槍就換一個地方。我們這一打,其他兩路的槍聲也響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