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哥布林(1 / 3)

大清早,在旅館老板福爾遺憾的眼神中,馬修騎著他新買的馬就出了城,這個鎮太安逸了,他雖然懶散,但並不是想要這麼年輕就去養老的人,而且安逸的鎮也很無趣。

嘚~嘚~嘚~嘚。

一匹還算健壯的馬,背著一堆東西,上麵還坐著一個人,出了福克斯鎮的門,沿著道,向安達利爾城,慢慢的走去。

與從森羅城出來相比,不需要躲避可能來的追捕,穿著一身完整舒適的衣服,不用自己走路,馬背上還帶著帳篷等一些野外用的裝備。

這一次,不像是逃難,更像是去旅行了。

“我是不是再找兩三個山寨?”上一次的山寨一遊,讓他全身上下換了個遍,而且不需要經商,不需要做傭兵公會的任務,獨自一人闖入山寨,強盜們都會輕視的,這種強盜山寨中,也不會有魔法師或是神官之類的職業者,他隻要無腦殺一陣,讓強盜們無心抵抗就可以肆意搜刮了。

簡而言之,就是做一個搶劫強盜的人。

不過隻是想了一下,馬修就為自己的腦洞笑了出來。

上次那個烈焰山寨不過是好運而已,有那個一根寨的老大帶路,在這廣闊的大陸上,可不隻有強盜,還有很多極為危險的魔獸和遺跡,而且在不知道具體路的情況下,四處亂闖,萬一闖進某個危險魔獸的老巢,比如大地之熊那樣的,那就是送餐去的。

更何況,強盜也並非總是那麼弱的。

以狂風寨為例,總有些強盜的寨子裏,會有更強大的人,如果一個寨子內,有兩個高級職業者,自己就死定了。

馬修沒有忘記,自己隻是一名初級戰士,還是多虧了身上的金手指,並且艾斯比已經幾近崩潰,才能勉強打贏這個高級戰士的,但凡經驗豐富點的高級戰士,憑借著遠比低級戰士更多的戰氣,以及對戰氣的使用,就足以碾壓自己了。

“我~是~一~個~大~帥~哥~,啦啦啦啦啦啦啦。”

讓馬自行沿著道走,馬修懶散的坐在馬上,望著遠處的風景,聲的唱著他自己創作的絕世歌曲。

因為怕引來魔獸,所以他不敢大聲唱。

拿出地圖來看,在那簡單的地圖上,簡單的道路很清晰,也不知道這地圖是幾時繪製的,不過本著傭兵公會的信譽,他還是決定相信一下傭兵公會,希望這地圖上的路線是對的。

按照地圖上的路線來看,按照地圖上標注的方向來走就行了。

雖然馬修是個路癡,但按照太陽和月亮的起落來判斷東南西北,他還是會的,而隻要他不把地圖看錯,就不會走到地圖上不存在的地方去。

離開福克斯鎮不久,他就唱不起歌來了,因為太無聊了,在地上跑還好,他至少還活動一下,坐在馬上,如同坐長途汽車一樣,而且馬的速度也不快,太無聊了。

想了下,他從身後的一個背包中,反手拿出了一大包肉幹,然後拿出水袋,就著水吃著肉幹。

這肉幹是他在昨晚確定了今離開福克斯鎮後,就讓老板準備的,水袋是新買的,裏麵灌滿了清水。

“這肉幹好硬啊,但是好耐嚼啊。”嘴裏有了可以嚼的東西後,讓他舒服了一點。

不過肉幹畢竟是有限的,他全都吃完了的話,後麵就隻能靠打獵維持到安達利爾城了,所以在吃了兩口後,他就隻能拿著一根肉幹,不時的放進嘴裏嚼嚼。

兵兵乓乓~!

正在馬修騎在馬上都要打瞌睡時,突然,從遠處傳來細微的響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