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做出決定,“我同意你的五五分帳,合同最遲晚一點我會擬出來,到時看過後,要是沒有什麼問題的話,雙方就進行簽約。”
“行,這個你處理好了再找我。”
口頭約定好後,林峰就離開宿舍。
“直接要三百萬不好過五五分帳嗎?”
在王動看來,一首歌日後就算很火,可是真的能夠超過六百萬的收入嗎?
如果無法超過的話,還不如直接要三百萬比較好。
“其實三百萬已經是林峰的極限了,他對我寫的這首歌很喜歡。如果他手頭還有錢的話,一定還會再繼續加價的。”
陳浩掃視一眼草稿紙,“林峰的家境如何我也不清楚,但這三百萬自然不會是他的,或許他可以借出來。又或許是之前哪一家唱片公司與他過,要是簽了對方的唱片公司後,可以賺多少錢。不過,要是他真簽了的話,或許日後對他的發展是一個限製。”
“你這是為他著想呀。”
“一場舍友,也別把我得真的不近人情味。”陳浩聳下肩,“再,要是他將來真的可以成為一名巨星,我們也可以沾下光呀。”
“我就你不是那種見錢眼開的人。”
“切,你剛才明明很想我立刻答應拿三百萬。”
王動立刻辯解“我這是不想因為一首歌傷了舍友之間的情義。我們可是還要相處四年的,尖峰相對可不好。”
“我看你不應該當一名籃球員,應該當林同學的經紀人。他現在不正缺一個經紀人嘛,你恰好可以去做。要是哪一他真的火了,你這個經紀人,我保證賺得不會比你當一名籃球員要少。”
王動撇下嘴“你都他將來火了才會賺得多,可要是他不火呢。”
“他會火的。”
陳浩得很肯定。
雖然歌唱比賽隻是第七名,而且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簽到唱片公司。
可是就憑林峰肯花三百萬買《青花瓷》的版權,他就覺得林峰這人跟李俊鵬不一樣。
李俊鵬想當一名演員,可是從一開始就隻是一而已。
林峰本身是真的有點水平。
盡管隻是看下詞,同時聽完他哼了一曲,居然就敢出三百萬,就憑這個魄力,陳浩相信日後林峰肯定會很火。
就算高度無法達什麼四大王的地步,卻可以秒殺後世很多鮮肉唱的各種雙押,還有什麼太美之類的。
王動當然不會當林峰的經紀人。
一來他對這一行不熟悉,更沒有什麼熟人。
其次,在他看來,這經紀人的工作聽起來就是吃苦不討好的,他還是努力成為一名籃球運動員比較好。
如果能夠進入ba,就算沒能夠打出什麼名堂,能夠混一個熟臉,想必也達到他的意願了。
“林峰能夠火,我與他認識多年,也希望看到的。”王動感慨一聲,“可是娛樂圈這個地方,競爭可是大得很。除了自身要有才有藝,加上自身的努力外,還有各種潛規則。”
陳浩笑了笑“不定林峰回頭找了一個富婆養,他也不需要再唱歌了。”
“當一個吃軟飯王的,這肯定不行。”
陳浩半開玩笑,“可是我這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當一名軟飯王。不需要自己工作就有錢花,這生活多美好呀。”
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