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子婚禮主要有指婚、納采(早期稱“初定”)、奉迎、合巹、朝見、歸寧等程序。指婚之日,宗人府主管大臣與皇子福晉之父至乾清門東階下,大臣宣旨:“今以某氏某女作配與皇子某為福晉”。福晉之父承旨,行三跪九叩禮謝恩。此後,皇子擇吉日、身著彩服去福晉家拜見其父母。
成婚前一日,福晉家將嫁妝送到皇子宮中預先布置。嫁妝規格雖較皇後入宮要低,但也奢華非常,遠非一般百姓可比。又有所謂“開箱禮”。此係滿洲舊俗,即在嫁妝開箱之後,福晉要先向皇帝、皇後進奉衣服各9套,以示孝敬公婆。
婚禮這天,皇子以蟒袍、補服為吉服,先去皇太後、皇帝、皇後處依次行禮;如果是妃嬪所出,還要再給親生母親行禮。同時,內務府大臣率屬官20員、護軍40名至福晉家奉迎。福晉入宮後至皇子宮與皇子行合巹禮。命婦唱“交祝歌”、進合巹酒。飲畢,諸人皆退。是日皇子宮張幕結彩,設宴招待福晉父母及親族,文武二品以上大臣及命婦均須與宴祝賀。第二天一早,皇子偕福晉依次去叩見太後、皇帝、皇後等,謂之“朝見禮”。
婚禮後的第9天行“歸寧禮”(民間俗稱“回門”)。皇子偕福晉至福晉家拜望福晉父母;福晉家則設宴款待一對新人。一般於午時以前宴畢,皇子偕福晉還宮。至此,皇子婚禮結束。
清朝皇子的納采程序(即民間的放定禮)主要是由欽天監選取吉日舉行,內容是皇帝賜給福晉家禮物、在福晉家舉行定婚宴。禮物分為兩種,一種稱儀幣,賜予福晉本人,將在奉迎時抬回皇子府邸;一種是賜幣,是賜給福晉父母家人的,是真正的彩禮。儀幣包括首飾、衣料、日用銀器等,計有鑲嵌東珠珊瑚金項圈一個、銜珍珠的大小金簪各三支、嵌東珠二顆的金耳墜三對、金鐲二對、金銀紐扣各百顆、銜東珠的金領約和做各式襖褂被褥的貂皮、獺皮、狐皮數十張,綢緞一百匹,棉花三百斤,飯房、茶房、清茶房所用銀盤銀碗銀壺銀碟等若幹。賜幣中,賜給福晉父親黃金十兩,白銀七百兩,狐皮朝服一件,薰貂帽一頂,金帶環、手巾、荷包耳挖筒等配飾一份,備鞍馬一匹。賜予福晉母親銜珍珠的金耳飾三對,狐皮袍一件,獺皮六張,雕玲瓏鞍馬一匹。分裝於彩亭之類,由內務府大臣率領執事人等前去。福晉父親穿朝服迎於大門外,儀幣陳設於正堂,賜幣陳設於階上,賜馬陳設於階前中道。受禮後,福晉父親率領子弟在中階下以東望宮闕行三跪九叩禮,福晉母親率女眷在中階下以西行六肅三跪三拜禮。內務府照例備酒宴五十桌,羊三十六隻,餑餑桌五十桌,黃酒五十瓶到福晉家設宴慶祝,並設樂隊。所有不當班的公侯世爵、內大臣、侍衛和二品以上的官員及命婦,當日齊集福晉家出席宴會,鴻臚寺派官員引禮,欽天監派官員報時。福晉父親率有頂戴的男性親屬宴於外堂,中午十分升堂就坐,福晉親族折中有職官員與本旗的官員坐東麵西,其餘來賓坐西麵東。宴會由奉茶、奉果、奉酒、奉饌酌酒等程序組成,中間伶工樂隊奏樂助興。宴會結束,全體官員在階下望宮闕行三跪九叩禮。福晉母親與命婦宴於內堂,程序也是如此。此為定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