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斯。
我原本5歲,不過不知道是不是穿越係統出了錯誤,我穿越到了一個隻有1歲的屁孩身上。
我的金手指是奪舍,不過在九年義務教育的熏陶下我不敢殺人,所以我隻有拚了老命擊殺魔獸。
於是這半年時間,人們經常能夠看到我拿著棒槌追打史萊姆的畫麵。
有人我勵誌,也有人我傻逼。
不過我都不在乎,我在乎的隻有
為什麼我的奪舍都隻能撈到膠水啊?
摔啊!
要不是出了幾次韌性屬性,我都快要放棄這項光榮的事業了。
韌性,這意味著我被人揍會好得很快,而且也不用擔心骨折什麼的。
但是
摔啊!
這是個魔法的世界,誰會用拳頭來揍你?
魔法、刀劍才是這個世界的主宰。
所以,我認為這半年的辛苦算是白費了。
我很無奈,我想要奪舍其他魔獸的資質,但是我除了史萊姆沒有任何魔獸能打過。
以前我嚐試著偷襲過隔壁飯店綁著準備下鍋的“烏骨雞”,但是差點被那火苗噴到毀容。
“烏骨雞”的事情在楓林鎮造成了一時轟動,有些人對我的行為表示不齒,但是更多的人卻是將這件事當做了茶餘飯後的談資。
論如何才能在暮鼓雞手下敗北。
暮鼓雞:林斯眼中的烏骨雞,白休息吸收熱量,到太陽落山的時候才開始打鳴,也就是在這時候,其體內的熱量達到極致,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這股子熱量會慢慢褪去。
一般人們捕捉暮鼓雞,都會選在清晨,那時候的暮鼓雞體內的熱量還沒有積蓄起來,噴不出火苗。
可是我不知道啊!我穿越的地點是在郊外,我甚至不知道這具身體的主人有沒有親人。
我經常在傭兵工會大廳打轉,希望哪個傭兵團可以看上我。
但是我的聲名已經在鎮上狼藉,所有人看到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哈,這就是那個偷雞不成反被噴的傻子嗎?
傻子,你們全家都是傻子,我在心底反擊。
就在我以為我會這樣一直渾渾噩噩下去的時候,命運終於有了一絲轉機。
一傍晚,林斯提著裝滿“膠水”的木桶,扛著一根圓棍,在一群人滑稽的目光注視下走到傭兵公會大廳櫃台前。
踮著腳尖,林斯將木桶遞了上去:“今的。”
櫃台後麵是一個叫做加西亞的女侍者。
見到林斯提交任務,加西亞連忙幫著將木桶接了過去,一邊過秤,一邊擔憂的看著身高隻達到自己腰間的林斯:“要不你到我們傭兵工會來工作吧,我給老板,他一定會同意的。”
這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的勸,林斯抬頭看了加西亞一眼:“到你們這裏工作能殺魔獸嗎?”
“不能”,加西亞看了一眼計量器上麵顯示的數字,繼續勸道:“不過這裏的工資高啊,比你獵殺史萊姆賺多了。”
“那我不來。”林斯再一次拒絕,他是穿越者,他有金手指,去做一份侍者的工作太掉價了。
加西亞還想什麼,林斯直接揮手打斷:“不去不去,我很忙的,沒空在這裏陪你聊,快把金龍給我。”
加西亞一眼就看出這是林斯的托詞,林斯現在都出名了,除了胖揍史萊姆,能有什麼好忙的?拉開櫃台抽屜,拿出4個銅鷹放在桌麵上:“公會福利”
林斯直接打斷:“加西亞你真的好囉嗦啊!”
林斯一把將銅鷹抓起,塞進上衣內部特意縫合的口袋,打算離開。
正在此時,一道稚嫩的聲音響徹整個大廳:
“有人加入我們的冒險隊嗎?”
公會大門進來4個衣著華麗的孩,帶頭話的是一個手持短劍,梳著紅色爆炸頭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