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戎握著鋒利的菜刀,在張哥的頸椎處刮了刮。
“頸椎骨有七塊,這裏應該是第三第四塊的連接處,若是我砍得足夠準,一刀就能卸了你的腦袋。”孟戎道。
別張哥聽得心裏發毛,被挾製的趙斯奇都覺得不可思議。
孟戎從穿著到外表,再配上金邊近視眼鏡,怎麼看都像個大學生啊。
莫非是個斯文禽獸。
“你……你想要幹嘛?”
“把這個姑娘放了,我看中她了。”孟戎道。
“李,李,放了那妞。”
李不僅沒有放開趙斯奇,反而看向地上的手槍。
“你隻是一個學生吧,別跟我們社會人玩,把槍踢過來。”
“你他媽的想造反啊,快放下刀。”張哥喊道。
他是個老江湖,剛被偷襲的時候,孟戎幾乎是招招製敵,下手果斷幹脆,攻擊的全是脆弱部位,可能碰到個狠角色了。
“張哥,放心,這子若敢殺你,我會為你報仇的。”
張哥:???
老子都死了,報你妹的仇啊。
“僵屍大哥,麻煩你來拿刀,隻要這子敢動,就朝這裏砍。”
孟戎完,用菜刀在第三第四頸椎骨中間劃出一道血痕做標記。
張哥痛得直齜牙,屁都不敢放一個。
僵屍從馬桶上跳下來,接過菜刀,抓著張哥的頭發,道:“你是本官殺的第六百六十六個人,大吉大利。”
“僵屍大哥,你也玩吃雞遊戲嗎,加……加個好友吧。”張哥問。
孟戎撿起地上的手槍,打開保險栓,指著李道:“你知道我是幹嘛的?”
“嘿嘿,你可別你是警察。”
“你還真猜對的,市局刑偵隊的。”
李微微一愣,似乎緊張起來。
畢竟今兒是災難的第一,幹這種殺頭的事兒還是有點怕的。
他拿著手電筒照了一下孟戎的臉,頓時笑了起來。
“孟戎醫生,你運氣可真不好,騙錯人了。”
孟戎心裏一緊,這子難道認識自己?
不可能啊,他從來不喝酒不去夜店,更不可能找男人陪嘛,這家夥怎麼知道自己的名字。
李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紙,一串鑰匙,扔到孟戎跟前。
“自己看看,你媽媽年輕時可真漂亮,可惜了。”
孟戎不用撿也知道,這家夥應該在尋找物資的時候,看到了便利店的那張紙,然後找到他家裏去,又找到鑰匙,黑馬酒吧離那裏並不遠。
家裏有他從到大的照片,包括大學時期的畢業照。
“把槍給我,下次你媽媽投奔到黑馬酒吧,我會好好接待的。”
孟戎麵露殺機。
“開槍殺了這兩個爛人,不能放走他們,否則你和家人會遭殃的。”趙斯奇喊道。
“你給我閉嘴。”
砰的一聲槍響,子彈擦過李的頭頂,射進後麵的柱子裏。
李差點嚇尿,連忙將腦袋縮到趙斯奇身後。
“你他麼的真開槍,差點打到我。”
“我根本不認識她,你覺得我會顧及她的死活?”
孟戎著便舉槍走了過去。
“退後,退後,不許過來。”
“站住,別過來,你瘋了嗎,怎麼可以亂殺人。”
李緊張得話都在哆嗦。
趙斯奇趁此機會,抓著李的手腕,狠狠咬了一口。
她就像一條憤怒的狼狗,咬合力驚人,李的刀都掉在地上了,她卻死死咬著不放。
李的拳頭猛砸她的腦袋上。
她也不肯鬆口,直到咬下一塊肉。
李無心顧及咬傷,將趙斯奇推向孟戎,拔腿就跑,比兔子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