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節 骸骨事件24(1 / 2)

你想明什麼,歐洛爾法醫官?丹尼爾問。

道理很簡單,通俗意思理解為安德魯森和他死亡的方式基本上相同,但凶手利用水果刀殺死他們的時候,場景是不一樣的。

安德魯森被殺區間可能有反抗,但他沒有。從傷口包容度來看,這把水果刀一定是瞬間被插進去的,時間非常快,快到死者甚至連反應時間也沒有。

我想到了一個還原推論,想聽一聽嗎?

歐洛爾。

還原推論?

對,死者被殺的原場景推論,歐洛爾。

假如,凶手從一開始就拿起重物,狠狠朝死者的額頭砸上去。當死者額頭被重物傷到以後,其意識肯定會受到非常大的影響,致使昏迷、眩暈、或是瀕死等。而正當這時,意識受到影響的死者,其肢體動作自然也會受到幹擾,從而演變出不受控狀態。當身體不再接受自身意識控製,那麼肢體動作就會變成神經反應,倘若在這時候身體搖擺不定,甚至連筆直站立都無法做到的他,突然間重重往地上……

等一等,歐洛爾法醫官。

丹尼爾打斷了他,並:“難道你想死者背部的那把水果刀之所以會插進他的身體,緣由是因為死者額頭受到攻擊,從而導致他意識不清倒地那一瞬間,剛好撞在水果刀上?”

這非常難以置信。丹尼爾反駁:“這種可能性非常渺茫,簡直可以理解為無稽之談。”

但不能排除這種可能,不是麼?

歐洛爾反問丹尼爾。

當然,我確實不能排除這種可能。但如果真像你的推論那樣,水果刀是在死者倒地瞬間被插進身體,那麼這就不能把他的死看成意外了,我覺得那更像預謀。

預謀也好、意外也罷。

事實到底是什麼,需要你們警察去調查,我隻是一名法醫官,除了驗屍分析以外,別的事情也隻能動動嘴皮子發表一下個人看法而已。

行了,現場驗屍到此為止,現場能做的事情我已經做完了,接下來需要將屍體帶回法醫所,對他進行解剖,之後才能進一步進行驗證。

尤納斯警官,需要將報警人帶回做筆錄嗎?警員問。

暫時不需要。

尤納斯:“可以讓我去你的住所嗎?”

我的住所?艾爾顯得十分驚訝。

對,你的住所。

當然可以,但離這裏還有些距離,如果沒有交通工具,恐怕會花上一時才行。

沒關係,這正是我想做的。尤納斯。

屍體運上車以後,現場的警戒線也陸陸續續被完全撤離,從而解除了禁區管控。

丹尼爾上車離開前,有意想讓尤納斯一起回到警局,但卻被尤納斯拒絕了。因為此時的尤納斯,他卻想去做一件連丹尼爾都沒有意識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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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發現屍體的地方,直至走到艾爾的住所,尤納斯計算了時間,總共花費了接近兩時,和他事先描述的時間有些差距。

之所以花費的時間和艾爾描述的時間不同,尤納斯認為那應該是和艾爾原道返回的時候選擇了普通行走引起的,從而比慢跑多花上了一些時間而已。

一路上,尤納斯對周圍環境做了基本觀察。

結果而言他卻什麼也沒有發現,甚至就連路上除警車和法醫所車輛以外的輪胎印也沒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