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吸血鬼戈琦(1 / 2)

“啊~~~”

一道淒厲的慘叫聲幾乎傳遍了半座巨雷城。

賞金獵人酒館距離這道聲音最近,經曆了最初的驚嚇發懵之後,所有人都跑到門口查看情況。

隨即見到駭人的一幕!

烈日之下,一個人形的東西瘋狂扭動,一邊痛苦嘶嚎。他身上如同著火了一樣,身體表麵冒出了一層濃煙,但是全身看不到一絲明火。

“血族!是血族!”

第一個人喊出聲,然後所有人都反應過來,下意識地往後退避。

賞金獵人都具有一定的戰鬥能力,但是事情發生得太突然,人們應對突發事件的本能就是畏懼和退縮,身為賞金獵人也不例外。

受到陽光暴曬的那個血族,皮膚與肌肉化成灰燼一點點剝離,他正是戈琦。

巨大的痛苦幾乎衝潰戈琦的精神意識,他僅剩一絲意識殘留,但已經無法保持完整的理智。

本能驅使他逃避光明,沉浸於黑暗。

這一絲意識,讓他記起身後是那座賞金獵人酒館。

戈琦跨出一步,他的速度與力量快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眾人隻看到一道黑影閃入門口。

酒館厚重的穹頂擋去了陽光,身體的皮膚和肌肉不再化成飛灰。可是身體表麵的灼燒劇痛依然難以忍受,戈琦痛苦得身體扭曲起來。

戈琦發現雙目居然沒有被燒傷,但是這一點都不值得慶幸,因為他看見自己的身體燒傷麵積達到百分之八十以上。而且大部分地方已經變成黑炭,戈琦擁有使治療靈法師的知識,所以更加清楚這種傷勢下自己不可能存活了。

鼻間突兀地鑽入一股甜味,這是一種令人心醉且無法抵抗的誘惑味道,之前的人生絕對無法找出任何一種味道能跟它媲美,這個味道甚至比佩蒂姐身上的味道還要香甜。

戈琦闖進酒館的時候那種速度已經不是他本身能達到的程度,而速度必然意味著力量。

當時有幾個賞金獵人出於好奇心,沒有及時退進酒館內部,結果被那道黑影撞倒。

戈琦找到了散發味道的源頭,在酒館門口稍裏的地麵,賞金獵人強壯的身體居然被扭曲得不成人形,殘破的身體流出猩紅的血液,而那股香甜氣味,就是從此而來。

戈琦覺得自己瘋了,因為在理性反應過來之前,他已經趴在地板上舔舐那些流出的血液了,他的姿態像是一條狗,凶狠的眼神則更像一頭狼。

“殺了他!”

“對,殺了他!”

酒館裏的賞金獵人終於回過神來,他們在南方的黑森林也曾經對抗過血族,雖然現在手邊沒有武器,但是他們數量上足以碾壓一個受傷的血族。

尖銳而中空的獠牙隻需刺破血管,吸血肌囊就會自動播泵取獵物的血液。

戈琦抱著一具年輕女性的身體,手掌本能地在她心髒位置用力的揉捏擠壓,以壓榨出更多的血液。

在酒館眾人看來,這是一個非常具有挑釁意味的舉動,賞金獵人們一起發動攻擊時,他居然完美逃開,混亂中還捕捉了一個女士,瘋狂地吸血。

戈琦這時才清楚了解到,血族吸取血液時,原來新鮮血液並不進入腸胃,而是直接進入自身的血循環係統。

在太陽底下暴曬的半分鍾裏,戈琦全身的血液幾乎都幹枯了。現在新鮮血液的注入,猶如一股清泉,血管開始快速複蘇,恢複活力。

陽光對於血族而言是一股巨大到無法吸收的能量!

血族的身體構造會自發吸收外界能量,這是一種進化優勢,可以快速增強自身力量,以一種其他黑暗生物望塵莫及的速度進化。

但是優勢同時也是弱勢,當能量巨大到肉身無法吸收時,血肉就會超負荷壞死,血族之所以無法在白活動,就是這個原因。

戈琦發現新鮮血液進入自己血循環係統時,外來的血液會自發去捕捉體內殘留的太陽能量。而肉身傷勢的恢複速度,幾乎與吸血的數量成正比。

“啊!該死的家夥把薇吉妮吸幹了,她是身材最好的女士啊!”

“可惡!他又抓了布詩汀,她是我見過舌頭最靈活的女孩!”

“這個猥瑣的吸血鬼,難道要把酒館裏的女性都吸幹嗎?”

“大家一起上!殺死這個混蛋!”

酒館裏的賞金獵人們互相推搡,喊著打殺的口號,罵著憤怒的粗口,卻沒有人真正向前。

戈琦就算作為一名血族,速度也快到了詭異的程度,同樣處於進化等級四的血族戰士,可能都沒他一半快。

肉身的快速複原,意識也飛快清晰起來,但是伴隨而來的,居然是一股難以遏製的殺戮欲望。

太陽光耀現象催化體內血族係統的快速進化,戈琦激活了血族的殺戮性,這一刻,他像是一頭闖入羊群的凶狼。

殺戮並不單純為了捕食,而是享受那種彈指殺人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