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點多鍾。
各個建築上的霓虹燈閃爍交錯,點亮了整座城市。
繁華都市裏的夜生活才剛剛要上演。
年輕人即將衝進一片燈紅酒綠中去瀟灑地揮霍人生。
夜晚不瘋狂,白要抓狂。
帝都一家高檔酒吧會所。
宋菱坐在柔軟的皮質沙發上,正欣賞著很有質感的音樂,悠閑放鬆地喝著酒。
她旁邊癱著一個正在想男人的女人,把宋菱拉出來的顧思思有些憂傷地歎了口氣:“唉!”
隨即感慨:“喜歡一個人好難啊。”
“我要怎麼才能讓他注意到我呢?要不我辭職去當護士吧?這樣我就每都能見到我的季醫生了。”
宋菱眉梢一挑,不勸顧思思冷靜反而添油加醋地慫恿:“去吧,我支持你。不過……”
“等你把他睡了後,就會覺得索然無味了。”
顧思思翻了個白眼,“我才不和你一樣呢!我對愛情是走心的!我認定了他這輩子就是他了!”
宋菱莞爾,揚唇一笑,輕輕仰頭,口抿了下酒杯中香醇清冽的酒水。
顧思思是宋菱多年的好友,今宋菱之所以過來這裏,也是為了陪陪這個在感情上受挫的傻閨蜜。
兩個人話間上一首歌曲已經唱完,換了另一名歌手上台。
男孩穿著簡單的襯衫和牛仔褲走上舞台,坐在一架黑色的鋼琴前,他抬手調了下立式麥克風的高度,隨後,鋼琴跳動的音符就流瀉出來。
他開口,清澈流轉的嗓音飄蕩在會所場地中:“風遠遠地吹著我的臉我的手,我的發我的心我的眼睛……”
宋菱盯著那個坐在燈光下彈著鋼琴唱那首《我要我們在一起》的男孩兒,恍若看到了另一個人。
五年前,也是在這裏。
也有一個這樣年輕的男孩兒,彈著鋼琴唱著同樣的“我我我要我們在一起”。
唯一不同的是,那個男孩兒的嗓音更加低沉渾厚,猶如黑夜中的血玫瑰,魅惑到極致。
每一句歌由他的口中唱出來,都像是有人在拉格外動聽的大提琴,宛若。
不止唱歌,哪怕平時話,隻要他一張嘴一開口一發聲,就會讓人半邊身子都酥麻,忍不住渾身起雞皮疙瘩。
更不要,他曾抱著她,在她耳邊盡情地一聲聲喚她“寶貝兒”。
那種勾人心魄到能震懾靈魂的嗓音,如果有第二次,她還是會墜落沉淪進去。
索然無味?
別的男人或許會,但他那種床下是清冷君子床|上化身瘋狂禽獸而且活兒又好的低音炮,應該永遠都不會令人食之乏味。
宋菱有些發呆地七想八想時,坐在她旁邊的顧思思感歎:“這屆駐唱歌手完全沒法兒跟我們Ae比,就楚讓那低音炮一開嗓,全場所有人都得被驚豔到身體像是觸了電一樣酥麻。”
“唉,菱菱,你聽讓弟弟前段時間出的那首《razyfryu》了嗎?連續三周蟬聯全球榜第一啊!作為姐姐粉真的超激動!嗚嗚嗚嗚我讓崽兒太棒了吧!”
沉浸在曾經自己經曆過的綺麗春裏的宋菱沒鳥顧思思。
顧思思扭頭看向她,隻見本來長相就妖嬈的女人此時此刻紅唇輕咬杯沿,狹長的眼尾上翹,目光中流轉光華,極具魅惑,不知道是不是有頭頂燈光照射的原因,仿佛讓她的眼神看上去有些迷離,雙頰似乎也暈染上了一層淺薄的緋紅。
顧思思忽然湊過來,非常好奇八卦地瞅著宋菱,衝著她大聲“喂”了下,看到宋菱被她強迫性地拉回深思,她笑的很是意味深長,問:“思念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