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來了又去了。北方的初夏最舒服,春風尚未消退,酷暑尚未來臨;百花猶有餘香,綠樹正待成蔭。
但這樣的好日子,好像沒過多久,炎熱的夏季一下子就來了。
五月十九,晴。
夕陽的餘輝照著金光閃閃的“四海客棧”四個大字,郭思謹歪頭對宋寶低聲笑道:“我娘曾在這裏住過,她那時候不知道是我們家的,還埋怨太貴了。”
宋寶更喜歡這種無拘無束,經常換地方的生活,一路上心情都特別好。他笑嘻嘻地接話:“這裏收的錢更多吧?”一路走一路收錢又付錢,截止目前淨收入一萬五千三百兩銀子。
每到一個地方停,宋寶都會猜測,是要收錢,還是要付給別人錢。
郭思謹不去猜,她早已熟記心。哪個地方是做什麼的,都有什麼人,叫什麼名字,每月能盈利多少,或是需要支付多少。
應府的四海客棧每月上交三千五百兩銀子,是最肥的一個地方。
名義上的老板叫張飛,是個三四十歲的本地中年人。最早的時候他是這個店的夥計,上一任老板是他叔父張發財。十五年前,張發財把這個店給了他,專心在汴梁經營布莊和鐵鋪。
這是表麵情況。
實際情況是張發財是慕容謹的人,後來慕容謹又看中了張飛,就把這個店讓他管理了。
在船上的時候,郭思謹曾問過張新弦,為什麼不擔心這些人背叛呢?
張新弦,他們都是千挑萬選來出的。
郭思謹又問,沒有看走眼的時候嗎?
張新弦,你的上一任老板七夜飄雪是江湖第一殺手,背叛就是死,他們不敢。
郭思謹自稱七公子,就是要借著見麵的時候,提醒一下大家,七夜飄雪在此,別有啥想法。
當今世道,無論文人武士都喜歡配劍,它不僅是為了殺人,更多的是一種裝飾。江湖人喜歡背劍,風雅之人喜歡把劍係在腰間,郭思謹則喜歡把它拿在手裏。
她有危險的時候,可以在第一時間出手。
張新弦:經常行走江湖的人,看到你的劍就不會主動惹你;哪個不長眼的青瓜蛋子撞上來,也不是你的對手。
郭思謹驚訝道:我有這麼厲害?才練了不足一年。
張新弦:劍走輕靈,唯快不破。你的臂力雖然跟不上,但速度快。
郭思謹正要高興,張新弦又:你的膽子可能不行。郭思謹立馬,我行。
後來在某條街上遇到了一條狗,張新弦,你抽出劍把它砍了。郭思謹緊了緊手裏的劍,我下不了手。
張新弦:對呀,狗你都下不了手,何況人呢?所以,你首先要克服的是心裏的恐懼,而不是要把劍術練的有多高。
宋寶抖了抖他的在刀:姐姐不用練,有我保護你,鬼來殺鬼,人來殺人。
此時,郭思謹瞄了一眼隔壁的鋪子,對宋寶:“這個地方的錢多,等用了飯,你去成衣鋪子裏買身衣服,挑你自己喜歡的。”
郭思謹他們三人比約定的時間,早了一個晚上到四海客棧。晚上宿在了這裏。次日清早,宋寶神神秘秘地:“你猜猜,我昨晚在這裏看到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