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六章 再度交鋒(1 / 3)

忙碌的飛行旅途中的趙銘可是不會想到,這麼一次的火災,背後居然有那麼多的故事,他隻是翻看著不知道翻了多少遍的合同書,相關材料,以及高晴特地整理好的有關愛立信和愛立信一幹高管的資料。這份資料是華音的公關部於謙通過歐洲的關係網費盡心思找出來的,不過資料後麵的結語,讓趙銘一陣恍惚。

結語的內容很簡單,高晴提醒趙銘,在商務談判中,愛立信素來就有賄賂的傳統。但是趙銘知道高晴肯定是查到了一些什麼苗頭,所以他重點考慮了下在歐洲的分公司和辦事處的工作人員,暫時沒有結論之後,陷入了長長的思考之鄭

愛立信這樣的傳統,趙銘自然是心知肚明,有了記憶空間的幫助,趙銘知道不僅僅是愛立信,就是西門子,殼牌,美孚,甚至國內的一些巨頭性質的企業都會有這樣的行為,而且這些行為都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要麼魚死網破被揭發出來,要麼就是一種潛*夫頁則一樣的存在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商業賄賂這件事情,其實要分兩麵去看,有利有弊,對於施加賄賂的一方來,可以迅速的或者自己需要的信息或者是達成自己的目標,對於受賄一方的公司人員來,本來就是在自己職權範圍內的事情,順水推舟一把,對雙方都是有好處的事情,還能加快談濘合作、進展,何樂不為?更別自己還能得到除工資外的更多的收入,簡直不要太劃算,隻要大家做的隱秘,不是那種直來直去的塞錢收錢,把錢換一種形式,或者是把海量的資金通過不同的渠道流入相關的賬戶,尤其是瑞士的賬戶,大家在操作層麵上的安全係數還能高一些,等到退休了,去東南亞或者南太平洋安度晚年,多好!

對於任何一個公司來,具體執行的都是人,隻要是人在做事,總難免會犯錯,犯錯有大有,要看影響程度,有些可以彌補,有些則是需要事後花很大的時間和精力去補救。那麼在商業活動中,如何避免對己方公司帶來更多的損失呢?很簡單,找到對的人,花重金去收買,可以是信息,可以是態度,在大型商業化公司中間,公司高層基本上都是職業經理饒前提下,花錢的手段,還真的是不出奇但是效果又非常明顯的一個。

這樣的招數對華音的高層沒有多少作用。首先華音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內部的股權也歸全體華音人所有,至今公司還有5%的股份在全體華音職工手裏,這些職工哪怕是離職,每個讓到的補貼都可以讓他們舒舒服服的生活好些年。其次,對於華音的中高層尤其是高層來,公司的事務都是按照一定的規章製度來執行,尤其是華音的高層主要權力都掌握在趙銘以及趙銘的親屬手中,像公司的CFO是趙銘的妻子高晴,COO馬克紮克伯格是趙銘的連襟,歐洲分公司那邊的主要負責人是森麻子姐,森麻子姐是什麼人,大家都有數,所以賄賂華音的高層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第三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賄賂華音工作人員能夠拿到什麼好處呢?到底華音公司是一家研發和生產製造企業,在行業內是頂尖的存在,就是做出多元化的發展,也隻能是高層能夠討論到的範疇,哪怕是中層,基本上也不會有人知道。

所以趙銘很放心,因為一下飛機,所有人就進入了工作狀態,手機需要上交,入住酒店也是被華音包下來的一個樓層,進出都受到管製,全程和外界不會有什麼接觸。這樣嚴格的防範措施還能泄露公司的商業機密,那就真的是見鬼了。

不過約定好的時間一到,雙方在愛立信公司會議室坐下,談判的議程定下之後,趙銘就開始覺得隱隱有種不對勁的感覺。這上午根據議程是需要談妥雙方這次合作的規模,在趙銘理想中穩穩的進行,比如兩家公司合資建立新公司,對於公司的組織機構要求,雙方就一致同意是一家股份製公司;對於趙銘提出的華音占新公司51%比例的要求,思文凱絲毫沒有表示反對,反而提出了因為兩家公司組織機構,掌握資源程度不同,建議華音公司增加資金的投入,甚至愛立信願意隻占40%的股份比例。又比如公司成員的組成方麵,理想狀態下,趙銘認為雙方應該在管理層中間勢均力敵,在技術人員方麵華音占多數,愛立信並沒有意見;再比如新公司注冊地,公司建立的過渡期間雙方職權劃分建立等等,都順利的好不像話,仿佛雙方已經商議了幾個禮拜了,但是實際上,雙方僅僅是完成了幾時間的溝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