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七章 晚了(1 / 2)

自從2006年華音推出“劍魚”手機之後,雖然起初也有過銷售低潮,但是很快驕傲的歐洲韌下了高貴的頭顱,他們發現,華音手機似乎也不是那麼的差,至少做工和精美程度上麵,不比大牌子差。

在很多歐洲人心目中,其實華夏這個國家是比較“無賴”的,因為他們發現最初和華夏人打交道的時候,這個國家的人根本沒有版權意識和專利意識,什麼都是拿來主義,他們的固有觀念就是拿到手的就是自己的,至於上麵包含的技術含量和專利,都是次要的東西。

不得不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誤解,這個誤會要從上個世紀起,畢竟對於華夏和大多數國家來,在貿易初期,各國之間其實都是互相拿對方的技術來完善自己的產業的,從來沒有過什麼你用了我的技術就要索賠的法,後來隻是因為貿易壁壘和技術壁壘,就美其名曰“專利”。可要專利的話,這個世界上都多少專利是幹淨的?就拿所謂的發明大王愛迪生來,一聲剽竊無數,還獲得了美名……而且真正要計算的話,那些從華夏百多年來強取豪奪去的東西,為什麼歐美人會選擇性的忽視呢?換一個角度來,華夏這個民族幾千年來從來都是共享精神,發明出來的東西,誰都可以使用,都可以在這基礎上麵進一步研究發明,不然就不會有指南針,造紙術,火藥和印刷術這偉大的四大發明的出現。如果真要計較的話,那全世界都要給蔡倫和畢升的後人繳納專利費用(當然蔡公公是否有後人不好,可是誰能證明,蔡公公之前沒有人為造紙術做貢獻?)。

這隻是國家與國家之間鬥爭的一個縮影,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采取妥協的方式,讓己方的利益最大化,這是一個共識,大家都會遵守的規則,並不是特指某些東西,而在現實中,有很多時候,所謂的規則就是沒有規則。再舉一個例子,在冷戰時期,兩個爭鋒相對的大國互相“剽竊”了多少對方在軍事上麵的技術,這點基本上不會見諸於媒體或者口頭的,無論是外交發言人還是政要,大家都不會把對方剽竊自己的技術拿出來事,反而一再隱瞞,仿佛心照不宣一樣?原因是什麼?那自然是因為對立的雙方完全是有對等資格的對手,互相之間有了製衡,所以就是吃了虧也隻能打落牙齒往肚子裏吞。

無論是關乎於國計民生的設備,還是用於軍事用途的技術,從來都不見雙方互相用“剽竊”“抄襲”這樣的理由來指責對方?更好笑的是,隻要是對方高精尖的用在軍事用途上麵的技術,對方都會如獲至寶,拿回去研究一番,比如當年的黑鳥,比如曾經的米格25……怎麼不見雙方互相以此為理由中斷雙方的聯係跟往來?所以,在這個弱肉強食的世界上,其實真正的話語權在於實力,而不是什麼互相為對方製定的所謂的規則。

但是經過數十年的發展,歐美國家驚恐的發現,華夏這個國家消化吸收的能力相當的強大,短短的數十年就走完了現代化國家幾百年的工業化進程,而且這個國家的國民聰明程度,堪稱人類之最,如果不加抑製,那麼用不了多少年,歐美的優勢將會蕩然無存。所以他們想了很多措施,用來抑製這個國家的發展:一方麵大量吸收華夏高等院校的畢業生,以各種優越的條件去把這個國家辛辛苦苦培養的人才吸收為自己所用,另一方麵也會用諸多的手段來分化瓦解華夏這個國家的知識分子階層和普通民眾,更多的手段還有或明或暗的從政治,經濟以及國際輿論範圍的全麵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