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這種事情真的跟令人討厭。
李明先生已經做好了打算。
這個禮拜就把自己的店鋪賣了,然後用這筆錢去大都會定居,不再繼續留在哥譚。
可上帝顯然不想讓他的計劃成功。
夜晚的街道上。
李明鎖好了大門。
買主已經聯係好了,明天就會過來看店,很快他就可以離開這裏了。
空曠黑暗的街道上還能聽著警笛聲和槍響。
“沒幾天了。”李明感歎一聲。
而就在此時,一邊的玻璃發出炸響,無數的玻璃渣四散開來,李明嚇得趕緊蹲下。
不好!是搶劫!
這個想法快速在李明的腦袋裏出現,哥譚人的本能就是衝進自己的店裏,拿起放在櫃台下麵的衝鋒槍對著這群混蛋掃射!
可下一秒,他卻停住了。
“哈哈哈哈哈'!”
“哇哦,那裏有糖果!”
街道的另一邊,嘈雜的聲音紛紛擾擾的傳來,一大穿著各色各樣衣服的人雜亂的跑了過來。
他們的臉上都畫了油彩。
“瘋,瘋子幫。”李明整個人都嚇得顫抖了起來。
這個被傑羅姆所掌控,全部都是瘋子和精神不正常者的小型幫派已經是整個哥譚最讓人害怕的地方了。
李明拿起自己的包,想要透過店和店之間的縫隙離開這裏。
“哈嘍!”
縫隙中,一張小醜的臉出現。
“啊啊啊!”李明嚇得大叫了起來,對方一把抓住了他的頭發,還大笑著看向其他的人,“哈哈哈!看看我發現了什麼!”
“嗷嗷嗷!我要把他塗滿了蜂蜜放在店裏!再把這裏燒了!”
“哈哈哈哈!我要他的腿!”
一群人沸沸揚揚的抓著尖叫的李明,把他扔進了店裏。
在隊伍的末尾。
一把刀伸出,一刀抹了那人的脖子。
所有人都興奮的看著前麵,根本就沒有發現這個跟在末尾的家夥死了。
那人介於這種情況,又舉刀殺了一個。
“哈哈哈!”
最前麵的那個人潑了一桶汽油進去,然後劃了一根火柴,用他認為最邪惡的表情靠近對方。
“親愛的,我會永遠記得你的,哈哈哈哈!”
“哈哈哈!”
“哈哈哈哈!”
“謔謔謔。”
笑容中摻雜進了一個奇怪的聲音,男人覺得似乎有點不對,掏出了腰間的手槍,想要一槍斃了那個笑容不合群的家夥。
然而。
他一轉頭。
空曠的大街上已經不再和之前那樣空曠,反而是鋪滿了屍體,像是一層厚厚的地毯。
而在這些人的屍體上。
一個男人正在大笑著跳舞。
這個男人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臉上用紙畫著一張露著牙齒的笑容,隻是和他們瘋子幫的小醜笑容不一樣的是,這個麵具是純黑色的。
似乎是感覺到了自己被看到。
這個男人停下了手舞足蹈的動作,轉而緩步的走向了舉槍對著自己的男人。
“怎麼了,年輕人,繼續你的快樂啊,不是要燒了裏麵那個倒黴蛋嗎。”
戴著黑色紙麵具的羅生從眾多的屍體上走下來。
那動作,悠然自得,就像是在走一條長長的台階。
隻是,台階是石頭水泥搭的,而這條台階卻是屍體搭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