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簽約,一定要簽約他(1 / 2)

裝比是一件十分神聖的事情。巧妙的是,陸禪發現他越來越喜歡裝比了。

直到第二,樸亮一直對於陸禪所唱的這首歌曲念念不忘。

經典,這首歌曲可謂是經典之作。近幾年來華語歌壇難得的精品之作。但從來就沒有聽過的歌曲居然被陸禪這麼輕易的唱出來了。

ha?難道現在的經典歌曲這麼的不值錢了麼?

樸亮覺得自己有些跟不上現在的這個時代了。

臨走之前,陸禪他們幾個將樸亮走到了車上。

“老瓢,有時間多過來玩,我們劇組就缺少你這樣的有誌青年。能吃苦能耐勞。”

“一定一定。吃苦不吃苦的無所謂。主要是能跟你們這幫朋友在一起。”

這時,樸亮的經紀人從車上走了下來。“亮,咱們該走了。”

“哎呀!催什麼。催什麼。沒看到我正在跟朋友們敘舊嘛!”樸亮不耐煩的回了句。

“老陸,等著我,等我回去拿錢,那首歌一定要給我留著。過兩我就來”

“記住,是過兩我提著錢回來。現金交易。”

樸亮依舊不死心。在經紀人的百般拉扯之下戀戀不舍的回到了保姆車上。

看著樸亮的保姆車遠去的影子,陸禪忽然間有些後悔了。

沒事裝什麼比,到口的鴨子就這樣飛走了。

歌曲是可以換成錢的,不過想到樸亮過幾回來後,內心才稍微舒服了點。

收拾收拾,回到片場繼續拍戲。拍戲才是王道。

抓緊時間把電影拍完,抓緊時間拿錢走人。

當樸亮回到公司的時候,急不可耐的直奔唱片公司總經理王陽明的辦公室。

“王哥,我發現的了一首歌曲,我們一定要把它買下來,這首歌曲絕對是屬於經典之作啊!”

王陽明將樸亮按了下來。“亮啊!你先不要這麼激動。有事咱們慢慢。”

“歌曲。什麼歌曲。”

“我最親愛的。”

當王陽明聽到歌曲名字的時候,下意識的反應過來,這不就是樸亮第一首發行的成名作麼!難道他自己要買自己的歌曲?

樸亮看的出來王陽明臉上的疑惑。“我的這首歌曲隻是跟我的歌曲重名了而已,但是在內容上麵完全不一樣,甚至比我的那首歌曲都要高出來好幾個檔次。”

“這麼厲害?”王陽明不敢置信的反問道。樸亮的那首我最親愛的當年可是被評為十大金曲之一呢!現在樸亮卻給出來這麼高的評價,王陽明的內心中不禁對樸亮所的這首歌曲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當然了。等著,我拿把吉他給你唱一遍你就知道了。”

隨後樸亮直接拿了把吉他回來。再次給王陽明演唱了一遍我最親愛的你。

一曲唱罷。王陽明愣在原地處。

這首曲子跟樸亮的那首相比。簡直高了不止一個檔次啊!

“歌曲誰創作的?”

“我的一個朋友。叫陸禪。很有才華的一個人。”

“他現在跟潘裕民在拍電影呢!”

“跟潘裕民在拍電影?”王陽明卻眼前一亮。跟潘裕民在一起的幾個年輕人能夠有誰?他不禁想起來幾前在網絡上麵爆火的一個神秘歌手。也是跟潘裕民在一起的家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