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吳馨和田小恬,但說緋虎,它尚不知自己十月六日在藍羽酒吧唱的那兩首歌的影響力有多可怕,緋翠這個名定似乎在一夜之間就響徹了夏港。
緋虎第一次上台表演的時候,酒吧裏不過四百餘人,大家又沒有準,除了那反應快的三兩個人錄下了後麵一部份尾音外,緋虎的歌聲除了現場的觀眾,幾乎沒有機會外傳。
可第二次不一樣,第二次來捧緋虎場的要麼是頭一次聽過緋虎唱歌的熟客,要麼是經朋友鼓動,抱著好奇心而來的人,不管是哪種,大家幾乎都做了周全準備。
為此,緋虎第二次在藍羽唱歌的情景有不少人錄了下來,雖說錄音的效果鑒於設備本身的問題,歌聲的渲染力完全無法和現場的聲音相比。
可就是這樣的錄音被傳播出去後,仍引起了無數人的驚歎。
一時間,無數唱片公司都打起了緋虎的主意,想來簽下這隻會生金蛋的鸚鵡。
隻不過緋虎的個人資料被保護得很好,王漢通隻是個撿垃圾出身的老漢,在胡長月和吳馨的雙層遮掩下,一時根本無人能查到緋虎的來曆,自然也無人知道它的居所。
不知道來曆,找不到它的住所,也就找不到正主。
找不著正主也沒關係,這些唱片公司又把主意打到胡長月身上,他們願意出讓股份,隻希望他從中牽線,把緋虎簽下來。
胡長月想也沒想,一口拒絕,並一再言明:緋翠的主人不打算出唱片,也不願意接受任何影視或媒體的采訪和打擾,緋翠出來唱歌,純是因為愛好,以後大家想聽緋虎唱歌,就隻等藍羽的下一次通知。
當然,這是後續的事情,現才十月七日,這時候的網絡傳播還沒有後世那麼快。
緋虎和吳馨、田小恬她們分別,回到家裏之後,它仔細清點了一下財產。
十月六號的收入,藍羽光是門票就收了八萬多塊,緋虎一半,就是四萬多,小費更是收了五萬多。
拿了這麼多錢,緋虎有些不好意思,小費它也準備分胡長月一半。
胡長月拒絕了,理由和上次說的一樣,他們已簽了合約,藍羽隻收他們合作收入的一半,緋虎的個人小費他們分文不處,雖是口頭協議,他胡長月也不準備食言。
胡長月都把話說到這了,緋虎自然不好勉強,這一次的收入,再加上頭一次的,合起來已接近十一萬塊錢,而他們的花費則隻交了六個月的房租-6000塊錢。
超市買的東西的錢,人家送了張購物卡,衣食方麵至少可以讓一個月之內不需要再掏錢,現在這接近十一萬的現金都擺在緋虎的臥室裏。
這些錢如給全部給王漢通,讓他回到老家的鄉下生活,後半輩子已經夠了。
但鑒於他家裏有那個不省心的兒子在,若真讓王漢通帶著這些錢回去,隻怕用不了多久,這些錢都要落到王漢通兒子的手中。
這可不是緋虎希望看到的,緋虎看王漢通順眼,它不介意幫幫這個厚道又憨直的老人,卻絲毫沒連帶著照顧他家裏那個自私又不孝的兒子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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