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季九琳拒絕,宋歡歡在心裏冷哼一聲。
裝什麼裝?
這種人,活該一輩子窮酸。
唉!她怎麼會結交這種窮的一塌糊塗的朋友?
眼風一轉,宋歡歡的目光,落在櫥窗裏,一件連衣裙上。
那裙擺閃閃亮亮的,一下子就吸住了宋歡歡的眼睛。
手工釘珠,奢華精致的工藝,一看起來就價值不菲。
如果穿在她的身上,那一定能從灰姑娘,變成金光閃閃的公主。
穿著這件衣服,去跟男神吃飯,男神肯定會被她迷住的。
畢竟,宋歡歡自己認為,她比季九琳和慕璃月,都要漂亮些。
和她們走在一起,她更能吸引男人的目光。
“我要試試那件,你去幫我拿過來。”
宋歡歡指著櫥窗,對店員吩咐道。
店員將她從頭到腳掃了一遍,笑著說:“小姐,那件二十萬,您確定要試嗎?”
二……二十萬?
宋歡歡頓時一驚,瞪大了眼睛。
她沒有聽錯吧?
宋歡歡從沒逛過這麼奢侈的商場。
不知道一件衣服,竟然可以貴得如此令人發指。
這個時候,慕璃月走過來,也看了眼那邊。
“咦?上次我看市長的千金,也穿了件這樣的裙子,可驚豔了。”
啊?
和市長千金穿同款?
宋歡歡頓時更加喜歡了。
她一定要套在身上試一試。
看店員猶猶豫豫不給她拿,宋歡歡就自己走過去,拿起衣服,走進了試衣間。
馬上就開春了,如果穿著這件衣服去參加開學典禮,也一定會把校花給比下去的,到時候,她一定要好好在同學麵前,耀武揚威一番。
這樣想著,宋歡歡就越發喜歡這件連衣裙。
覺得今天是非買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