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向空氣瘋狂輸出羨慕嫉妒恨?(1 / 2)

下午。

距離下班不到兩小時。

即將迎來一個嶄新的周末。

林南終於下定決心撥通了譚舒女士的電話。

因為……

他還是沒找到自己那份合約文件。

“兒砸,怎麼想著給我電話了?昨前天弄出來那麼大的動靜沒見你吱聲。”

電話撥過去很快被接通,譚舒的調侃聲音也跟著傳了出來。

林南當然知道譚舒女士的意思。

一是說跟於流喝酒鬧了個千萬投資,二是說晚上的熱議。

含糊的閑扯了兩句:“……那些動靜都跟我沒關係,是無良小編搞事情。”

接著立馬單刀直入:“媽,您有沒有看到我跟你簽過的那份合約屬於我的那一份?”

“丟了?”譚舒一笑。

“不知道。”

“你讓章阿姨在家裏給你找找,或者看有沒有放在車上。”

“車?”

林南立馬反應了過來。

“我知道了,謝謝媽!”

他回想起幾周前的周一,他開著騷紅色的812出的門,在跟譚舒女士達成合約之後,下樓順手將合約扔到了車上。

當天下班就被安排了奔馳S級用作商務用途。

後來就再也沒開過車。

連兩輛超跑從爸媽家的停車場換到了自己家的停車場這件事情都不是自己動手的。

譚舒女士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當當的。

所以才會這麼長時間一直被遺忘……

下午五點,林南準時下班回家。

“又是愉快摸魚的一天……”

林南不無感慨道。

有時候,經營企業的日常就是這麼樸素而平常……

且枯燥。

林南直接讓司機將他送到了六號樓的地下停車場,屬於自己的那部分車位。

循著神車五菱宏光,林南很快就看到了自己的法拉利。

然後……

發現鑰匙沒拿。

隻好顛顛的上樓取了鑰匙再下來,果然在法拉利的中控箱裏麵找到了那份有自己簽名和手印的合約文稿。

再次回到自己家裏,廚房裏已經隱約有聲響傳出。

章阿姨正在準備晚餐。

林南翻開了合約,因為合約隻是需要有據可依。

目的是林國鴻和譚舒女士聯合起來防止林南不認賬。

所以合約的內容不複雜。

就是一份很具體的細則,重點就是譚舒女士當時說過的那些內容,從排序1一直到排序69。

“嘶~”

“有點恐怖。”

林南倒吸一口氣,這操作他還真的沒太注意。

心裏琢磨著可別有很多套路。

因為條款眾多,林南隻得慢慢看下去,如譚舒女士說的那樣,第一條內容是:

‘根據通用的季度財報統計規則,以三個月為期限,也就是6月30日統計財務報表,財報有盈利則證明經營有道。’

每個字都對。

之後的重要內容也跟譚舒女士說得一樣。

看完所有條款的林南知道了兩件事情。

第一件:他完全可以拒絕於流的投資。

沒有任何條款規定正常經營企業不能拒絕投資。

但是他不能拒絕內部正常注資。

比如4月1日到賬的兩千萬資金。

但這種不能拒絕也是有限度的。

換句話說……

林南之前定下南上娛樂的規則是對的,在規則範圍內,他的確可以送走一些他認為不夠‘優秀’的員工。

而不會被譚舒女士借機單向注資。

這也讓林南大鬆了一口氣。

“妥!”

第二件:南上娛樂必須在保持正常運營企業的基礎上,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營業項目的發布,營業周期不得低於總周期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