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現在林沫兒眼前的房屋,泥土為基,上覆茅草。隻是經風吹雨淋日曬後破敗不堪,似乎一場大風大雨都會將其摧毀。房屋,儼然已經成了危房,而且不止一家,這一周都是如此,林沫兒的心咯隆一下,原來從古至今,窮人的生活一直是淒慘的,而二十一世紀的好處便是多了互聯網,可以給遠方的窮苦人家捐款,這裏,卻沒辦法,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救窮,劫富濟貧,可能也不再此處吧!牆頭懸著兩隻白燈籠,裏麵傳出撕心裂肺的哭喊聲。
“小姐。”聽雨喃喃地拉拉林沫兒的袖子。
林沫兒鼓起勇氣:“進去吧!”低著頭罪犯狀進了茅草屋。
“大嬸。”林沫兒兢兢戰戰的行了個九十度的禮。
“啊,啊,你是?”王以根的未亡人王胡氏麵露疑惑,努力回想,從不記得有這樣的人出現過。
林沫兒觀察到,那婦人她仍然頭上紮著白頭繩,烏裙,月白背心,臉色青黃,隻是兩頰上已經消盡了血色,順著眼,眼角上帶著未曾擦幹的淚痕。給人的感覺是那麼淒冷蒼涼,不過四十便失去丈夫,家裏的重擔都將擔在她的肩上,旁邊還帶著一十歲的男童,又黑又瘦的小臉上,滿是灰塵,頭發亂蓬蓬的像個喜鵲窩一樣,似乎很久了,不是一天兩天就回城這樣子的。
“小女從乘過大叔的車,聽聞大叔過世,特來吊唁。”林沫兒雙手合閉,閉眼拜禮。
沒趕說昨天的事,直起身來,再次打量王以根的屋舍,似乎用家徒四壁來形容,也不過分呢!所有的東西皆是陳舊的,三成新的東西都很少見了,而且落了很厚的灰塵,林沫兒這才明白哪男孩為什麼會那麼髒,隻因為母親邋遢,不做活計。或者不是邋遢,而是疾病纏身,這些事情,都已無能為力。
“嬸嬸,你是不是不舒服?”原本林沫兒見那兩頰沒有血色,以為是失親傷心過度所為,若是原本就病態,那日子可真難過了。
“勞您記掛,老嫗還好,姑娘有心了。”王胡氏顫巍巍的站起身來,說上兩個字就要歇一歇,對林沫兒是充滿感激,從來沒有客人能記得自己丈夫,還來吊唁的。
“嬸嬸,您坐下吧!小女是晚輩,怎敢勞您起身呢。”林沫兒扶著王胡氏坐下去,真心覺得受不起,尤其是在王以根的棺前。
“你叫什麼名字啊!”林沫兒輕柔的問,聲音酥的自己都有些意外,從沒想過自己聲音那麼清亮、優美,令人悅耳爽心,開陌陌,你還真是天生的尤物呢,傾國傾城的麵貌,清泉般的音色,柳腰身段,配上你這四寸金蓮,世間少有,若不是古代是銅鏡,看得人不那麼真切,我或許也要愛上你了。
男孩哭的紅腫的雙眼,眼神閃躲,怯懦的搓著汙泥般的雙手,蚊子大小般的聲音:“王林。”
“唔。”林沫兒顯然也注意到王林那雙髒汙的小手,不由心疼,這哪裏是一個孩子的手啊!烏黑的雙手,包含著常年不清洗所積累厚厚的汙垢,像常年幹滿農活的手,長滿了繭。下意識的看了看自己的手,纖纖玉手柔若無骨,嫩如羊脂玉般細膩,兩下對比,簡直是天壤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