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決書生效後,紅葉建築公司的馬老九帶著楊中律師拿著判決書找到寶水公司的徐阿發要錢。徐阿發也和自己請的律師在一起,說:“要錢可以,一是沒那麼多,判決書上說要我公司支付480萬,如果一次付清,我隻能付200萬;如果分期付款,也隻能每年付10%,而且總數為250百萬。”馬老九認為吃大虧,談崩了。
徐阿發的理由是:叫你來做工程就是天大的麵子,念老交情,可工程質量太差,給你做的四個冷藏廠房,辦公大樓,均有裂縫,幾乎成了危房。加上工程延期,不能按時交付。還有廠區路麵不到三個月就開裂。他要在給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自己重建修複的款。馬老九則認為自己是按合同來的,不應扣除工程款,提起訴訟,標的超過500萬元,一審在中院。在中院,作為被告的徐阿發勝訴。馬老九不服,上訴高院,高院翻盤,紅葉公司勝訴。判令寶水公司支付所欠480萬元工程款。徐阿發不服又沒辦法,這是終審。他也懶得走申訴之路,太累了,幹脆不理馬老九。
不理,也不怕。徐阿發生意場上多年,早就作了規避法律的準備。他把別墅轉老婆名下,豪車以老婆之名購買,甚至銀行卡都是他老婆的,他與老婆離異,他名份下可供執行的活財產,微乎其微。再看看他的廠房及土地至今還沒有證,而且要多年以後才能頒發。因為,他是從開發商手中購得一塊地,開發商手中1萬畝要賣完或者要開發所有的土地,才能明確所屬產權。沒有確權的不動產,也隻能依他的購買查封,所以徐阿發跟本就不怕馬老九申請強製執行。
果真,紅葉公司委托楊中律師依高院判決書到一審中院申請強製執行。
花局長送達執行通知書後。楊中律師死纏爛打的要主辦執行法官花局長跟他去暗中調查,跑了兩天,跑得花局長一肚子火,他又不好明著發,說:“寶水公司帳上沒有資金,我們凍結空的銀行帳號沒有實質意義。被執行人法人徐阿發本人也沒有什麼財產,我總不可能執行他老婆的財產吧?再說他的廠房現在還沒確權,土地又沒有發證,我即使查封了也不能拍賣。這樣吧,你先偵察,以後寶水公司帳上有了錢,再通知我來,好不好?”嘴上說得很客氣心裏在說,跟你跑了兩天,吃的是路邊小餐館的飯菜,得到的隻是每天發了一包煙,這種待遇哪有積極性。我堂堂的一個市中院的執行局局長,大小也是副縣級幹部。跟你跑了兩天就是天大的麵子,可你如此摳門,對我這等待遇,滾一邊去吧。
寶水公司帳上沒錢,怎麼生意做得風生水起?紅葉公司的老板感到奇怪,派人暗中打聽,費了好大勁,買通了寶水公司財務人員,大吃一驚,原來寶水公司在銀行有3個帳號,主帳號上沒錢,其他兩個帳號一樣運行,帳上至少有500多萬。媽的,真是狡兔三窟。當即把楊中律師叫來,要他去市裏找花局長扣劃。
楊律師說就這樣去請人家執行,不見得願,人家如果以各種理由唐塞,影響執行的。
紅葉公司的馬老九明白其意,無非是表示表示。但他是個刷毛的角色,兩個錢看得比命還重。說:“這樣吧,給他2000元卡,再送兩條煙,請他快點行動。”楊律師說:“這點錢太少了?少了,人家看不上眼的。”“不少,本來就是他的工作,給他意思一下就行了。再說在省裏打官司,我們不也隻請法官吃了餐飯,送了點煙酒。”楊律師不吱聲,心裏在想,省裏能打贏官司那是我家叔叔在省紀委當處長的出了麵說了話,不然,勝負難料,花費也肯定不隻那一餐飯錢和點煙酒。這麼小氣巴拉的老板,少見,欠著我執行代理費不說,前些日子請花局長過來調查執行,不說宴請人家,最少也要出麵陪著人家吃餐飯,再送好煙好酒,可吃飯錢包括送的兩包好煙竟要我買單。這種人,生意是怎麼做大的,難以想象?楊中律師甚至不願再做代理了,不是代理費沒到手,早就不想理他了。
事關申請執行費到位的重大問題,馬老九不得不親自與楊中律師前往中院請花局長執行。
見到花局長送上卡和煙,花局長看看,這點小錢讓我幫你把480萬元執行到位,打發叫花子吧,愛理不理的說:“本來我們可以馬上就去執行,可別的申請人已經跟我約好了時間,現在正在等我要同出去執行,你們的事往後推一推吧。”說著把卡和煙退還。這個關鍵和時刻,如行動遲緩,一旦走露風聲,寶水公司會立馬把流動資金轉走,執行撲空。道理是淺顯的,馬老九是明白的。馬老九急了,看著花副局長掛著霜的臉,想起楊律師出門前說的話,知道紅包小了。他對花局長說,你等一下,我要上衛生間,早上吃多了稀飯,不好意思。
馬老九躲到衛生間關上自己的位門,趕緊包了個1萬元的紅包。回來,對花局長說:“上次請你出山,我在外有事沒陪,真是對不起。這次請你,我一定盡地主之宜,好好招待你。”說著把紅包塞了過去,楊中律師也裝沒看見,把頭扭在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