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異能罪案調查局。
“沒法動他!他有證據不再場!”苗誌順喪氣道。
“從他身邊人下手!”
“....”
“怎麼下手?”
“彭奕行自信聰明,參加過不少大賽,心裏素質也很好,自然不好突破。
不過,他也有弱點。彭奕行這人心高氣傲,為人孤僻,朋友本就不多,對自己女朋友自然心愛有加。讓他女朋友受委屈,比他自己受委屈更讓他受不了。
我們就從他女朋友下手!”
“郭麗儀?!”苗誌順
“對!隻有先用他的女朋友亂了他的心智,才好找出突破口。最好逼得他當場暴走!”李國傑。
“逼?怎麼逼?”苗誌順好奇問道。
“額....”李國傑沉吟一時有些不好說。
“先弄到搜查令,搜她家!彭奕行這麼愛槍,家裏肯定藏的有槍支”
“這我相信。可是,彭奕行不會這麼傻,把違例的槍支放在家裏。所以,就算我們搜出槍支,也隻會是氣槍之類的玩意。我們告不了他的!最多扣留她48小時就放了?”阿祖道。
“.....”
李國傑沉吟一陣,先轉換話題道:“其實,通過這個案子,我們就能發現異能犯罪和普通犯罪的不同。”
聞言,眾人都看過去,想聽聽他怎麼說。
李國傑繼續道:“異能罪犯,如果靠著異能犯罪,警方取證將會更加困難!甚至,根本找不到證據。
就像這個案子,就算彭奕行親口說了案子是他做的,最後也會因為我們找不到證據,法院無法判他!
所以,我有一個思考。對於這類案子,我們是不是還要拘泥於普通的辦案思維來辦案了?現在的法定辦案程序是不是適用偵辦異能犯罪這類案子?”
“....”
聽到李國傑這麼說,大家都陷入思考。
李國傑又道:“假設,我們以後還是按照老一套的來辦案,那後果可想而知。我敢打賭,80%的異能犯罪案子沒法提起公訴!那些罪犯我們隻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逍遙法外!”
“....”
苗誌順沉吟道:“那你有什麼辦法?”
“嗬嗬...暫時沒有!不過,對這件案子,我們不如就當第一次非常規辦案嚐試!”李國傑。
“非常規辦案?!”
“對!”
“現在已經打草驚蛇了,靠我們自己找證據釘死他已經不太現實。不如用他女朋友逼他露出破綻,甚至逼他再次作案!”李國傑。
“...怎麼做?”
“.....”
李國傑低聲說了自己打算誣告的辦法。
“不行!這樣做是犯法的!”
“犯法?死人和犯法你選一個!”李國傑懟道。
“我們是公職人員,怎麼能知法犯法?!”
“.....”
“特事特辦!”
“...
“每一個異能罪犯,擁有什麼異能,我們一般都是不知道的。而且,有時候就連異能擁有者本身,自己都不是很了解。他如果靠著異能犯罪,你讓警方怎麼判斷?”
“.....所以,對於異能罪犯,適用疑罪從有原則。隻要懷疑他,那麼就要先控製住他。然後再去證明他沒有罪,不能等找到證據再來!
“...對啊!不然,鬼知道他的異能有什麼奇葩能力。說不定前一秒在你眼前,後一秒就無影無蹤了!”
“彭奕行又不會跑!”
“你怎麼知道?”
“就算不跑,他的異能你們現在都知道了。如果他真的發瘋大開殺戒,你們誰有把握製服他?”
“....對於危險的人物我們怎麼緊張都不過分。不要給我提什麼法製,法製隻能治普通人。對於異能者不適用!對於他們,法要往後放,先控製住再說!”
“.....”
“我承認你說的有一定道理!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