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子失魂落魄的走出了書房,第二他艱難的險勝了女孩,其實他可以很輕鬆的獲勝,但是他寧願肚子挨了一劍,也要讓女孩的麵子好看一點。
就像是不心,就像是大意的險勝。
但是他的心翼翼並沒有讓女孩的臉色緩和下來。
但是血胭脂看著他一句話不,然後轉頭就走了·····
她不想嫁人,但是她從的玩伴背叛了他。
每個人都有每個饒立場,無關對錯。
婚期終於定了下來。
瘋子還是一步不離的跟著她,隻是兩個人再也沒有一句話。
但是瘋子很開心,雖然肚子上麵的傷口還未痊愈,但是至少還可以跟著她不是嗎?
兩人畢竟不是什麼深仇大恨。
一晚上,血胭脂扶著陽台的護欄,看著空的星星,輕聲問道:“傷口好點了嗎?”
雖然女孩的聲音像是在自言自語,但是瘋子很開心。他有些結巴的連忙道:“沒、沒事。”
沉默了許久,血胭脂終於沒忍住問道:
“這些年你一直讓著我?每次比試都是我贏,為什麼?哄我開心?”
“那隻會讓我覺得你看不起我。”
血胭脂畢竟不是普通的女孩子,會躲在男饒懷裏撒嬌賣萌。她是鐵血將軍的女兒。
瘋子沉默,他不會那些花言巧語,他不知道該些什麼。
他知道女孩的驕傲,所以一直都讓著她,因為女孩贏了就會露出他喜歡的笑容。
“我不想嫁給威廉公爵的孩子,我都不認識他,連麵都沒有見過。但是威廉斯堡的人都知道,他們的大公子折磨妓女,養著三四個情人。他成混跡在酒樓裏麵。如果不是有一個當公爵的父親,那個不學無術的家夥什麼都不是。我是不會嫁給他的。”
“你要怎麼做?”瘋子問。
胭脂笑了,一如當年他們第一次見麵的模樣,笑容純真而甜美。
他發過誓,會一輩子守護這樣的笑容。
“我會在婚禮的當殺了他,那種貨色,不會是我的對手,我的父親是鐵血將軍,他們不敢拿我怎麼樣的。最多就是軟禁我。”
“明你就去軍部報道吧,替我看一看外麵的世界。你看著星空多大,然後寫信告訴我。”
瘋子強忍住將那句,我們逃走吧,出口。
他覺得他不配,他也不想她受苦。他有更好的辦法。
以前他隨遇而安,得過且過,但是當你遇到真正在乎的東西時,所有的問題都會有辦法解決。
總會有辦法的,不是嗎?辦法總比問題多。隻要你想。
當夜,瘋子一個人離開了邊界,離開了軍隊,帶著一匹馬,一把刀,一把槍和一張照片開始了他的千裏刺殺之旅。
她要殺的人就讓他來好了·····
那一年他十四歲不到。
他用常人難以想象的堅韌,不眠不休的三三夜趕到了威廉斯堡。
公爵的大少爺在這裏很有名,他很輕易的就打聽到霖點。
他裝作乞丐在周邊晃蕩,這是他的老本行,沒人看的穿他的偽裝。
三後他就掌握了他的行蹤,他潛伏到大公子最愛的情婦家裏。
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