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必須說真相(2 / 2)

所以,柴胡先前寫了一百多篇用以迎合自己的科普文,都沒火;今兒迎合了人性,火了。

在柴胡發出《神秘投行逆天協議,爆膽架空資本監管委員會!》這篇文章之後的兩三天,他又寫出了《投行悄然抬高新三板掛牌門檻,隱藏標準原來是……》。

展望全國,能做IPO的企業畢竟是少數,但能掛牌新三板的企業遍地都是,畢竟新三板沒有財務指標要求,虧錢的公司都能上,而這些公司的高層以及員工最關心的就是,究竟目前掛牌新三板的真正標準是什麼?

法規說,是母的,就能掛!

但實際操作上,絕大多數女人都掛上不去,那麼問題究竟出在哪裏?隱藏的標準究竟是什麼?

柴胡的這篇文章,正好解答了國內廣大中小企業內心最渴望知道的問題,即:我的公司沒毛病,各項製度也規範,幹幹淨淨,為何還是上不了新三板?!金字塔頂我上不去,金字塔底還不讓上了?

“柴胡,你可真敢寫啊!”王暮雪看著這篇文章後驚訝至極地朝柴胡道,“這麼寫不怕被曹總打死?”

“他在出差,打不到!而且這本來就是事實!目前掛牌企業都快6000家了,還有一堆的企業在排隊,根本做不過來,而且你看看國內,能做新三板的投行隻有80來家,人力嚴重不足,根據供需定理,標準被人為抬高是必然現象。”

王暮雪點了點頭,道:“我確實也聽說了,很多小券商現在隻要是個畢業生就能進,也不管有沒有經驗,完全沒有任何篩選,就是為了多做幾個新三板,我看今年是最好進投行的一年。”

“可不!”柴胡得意道,“我寫的就是事實,新三板是券商終身追責製,一掛上去,就要負一輩子責任,所以必須好好挑,好好選,我們還算好,你看一些審計機構,還說什麼‘當年淨利潤不足500萬元的公司,一律不予承接’,那些會計師還看公司有沒有審計基礎,內控知否薄弱,甚至一看行業不行就直接把企業哢擦了,這些事情我必須寫出來,因為這就是真相。”

王暮雪聽後誇讚一句:“兄弟好樣的!我為你自豪!但是……你有沒有想過,這些真相讓曹總看到了,他會把你怎麼樣?”

【投行之路課外科普小知識——保薦人先行賠付製度】

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2015年修訂)》第十八條規定:《招股說明書》應載有如下聲明及承諾:“保薦人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

在2017年4月提請全國高官會二審的《證券法》修訂草案的“投資者保護”一章中明確了先行賠付製度,規定“發行人因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或者其他重大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製人、相關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可以委托國家設立的投資者保護機構,就賠償事宜與投資者達成協議,予以先行賠付”。

61220/49575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