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子,其實我來這,有件事一直沒跟你。”
這是長時間的沉默之後,老人的第一句話。我知道,他要的那件事,才是今他來的主要目的,沉了口氣,“您,我聽著。”
老人讚賞的看了我一眼,道:“恐怕,你要搬出去了。”
一句話,讓我怔住了。我很不解,搬到這裏不過半個月時間,一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情,二沒有拖欠房租,何況,我跟李想簽訂的租房合同還在手裏!他是房東沒錯,可他憑什麼讓我搬出去?
我很想破口大罵,但想到他是一個老者。出於對老人最起碼的尊重,我不能這麼做。耐著心,道:“咳,您不要嚇我,我不知道我做了什麼讓您不滿意的事,才導致您讓我搬出去,畢竟我簽了合同,是這裏的租客。”
“哦,你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是這樣的,房子我已經賣了出去,我也不再是這裏的主人。讓你搬出去,是買房子那個人的意思。她了,她願意承擔你的損失。”
聽他這麼,我懸著的那顆心才算是放下,這的確是情有可原,對我來也不是什麼壞事。而且現在這個房子的主人可以承擔我的損失,不得不,這對經濟拮據的我十分誘惑。
可是,人活一口氣,這是原則問題,我可以拒絕,但絕對不能明目張膽的拒絕,凡事給自己留有餘地終究不會有錯,我問道:“這座房子寓意對您如此重要,我看您也不像是一個缺錢花的老人,為什麼會要賣掉它?”
老人頓了頓,顯然沒想到我會問他這個問題,不過他還是答道:“因為她,是她的孫女。”
“”
沈陽,真是到了一定地步,才會讓我碰上這麼狗血的事。
無話可,是我最為真實的寫照。我不認為老人會因為這點事,來編造一個跨度五十多年的故事來騙我。所以,我很不幸的成了那個見證者。
隻是,作為社會閑散人員的我,該何去何從?我可以搬離這裏,但條件這麼好的房子,我絕對是遇不到了。矯情點來,住在這裏這麼久,都對這裏產生了依賴。我沒有多餘的精力再去嚐試著依賴別的房子。
近乎於乞求的看著老人,“這事,咱們還能商量商量麼?”
“夥子,我認為人該知足。”
“您老誤會我的意思了,我商量並不是想訛詐你們的錢,我缺錢沒錯,但我也有自己的底線。隻是隻是,我不甘心啊。”
老人很是意外,可能在他的認知裏,還想不到有租客會對租的房子產生情感,他沉默了片刻,道:“你們可你商量,畢竟,房子已經不屬於我。”
“好,那就麻煩您了。”
老人出去了,我猜測他是去找那個奪走老房子的‘強盜’去了。沒錯,我所能想到的,形容買走老房子那個女人的形容詞,就是強盜。
她想活生生的奪走我生存的住所,不是強盜是什麼?哪怕,我知道我的邏輯近乎於無理,但依舊還會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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