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麵的沐沐和李成俊也已經吃完了,但是沒有離開的意思,或許他們不希望隻留下我們三個人在客廳裏。
李成俊站起身走向吧台,拿起一瓶威士忌倒了一杯,然後揚了揚手裏的酒瓶,說:“有人想來一杯嗎?”
“我累了,想先回去休息了。”
我也站起身,離開客廳,留下他們四個,不知道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
回到房間還不到九點,我又坐到寫字台前拿起筆記本,本子裏夾著一張照片,是我和哥哥去年夏天拍的合影。
“不知道燁現在怎麼樣了。”我看著照片喃喃自語。
按照每十天一場挑戰來計算,完成十場要一百天,再加上最終案的挑戰,起碼持續三個多月。
為了能夠安心參加活動,我在市區租了一間公寓,除了每隔一星期來到島上參加挑戰之外,其餘的時間都要生活在陌生的城市裏。
主辦方舉辦這個活動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如果說是為了賺錢的話,運營成本也太高了。又是島又是別墅,還有上島的工具,這些可不是幾十萬就能搞定的。
我來參加活動前支付了一萬元的入場費,這是最低門檻。如果在第一案挑戰成功後選擇結束挑戰,可以獲得雙倍的獎金。如果失敗,一萬元就打了水漂。
我記得規則上說,連續挑戰結束之後,根據獲勝的淨勝數可以獲得相應的獎金。比如贏七場輸四場,淨勝數為三,獎金翻倍三次,是一變二、二變四、四變八這種翻倍。贏的場次越多,最終獲得的獎金越多。
像我這樣入場費交了一萬元的,如果能贏七場,走的時候可以獲得八萬。如果能贏十場,那簡直是一本萬利。看規則這是個很容易賺錢的機會,可據我所知,百分之六十的人都在第一案裏失敗了。
上次王楚說,我參加的第一案是相對來說比較簡單的,這裏大部分的案件都很難。
網上有很多參加過的人討論案情,可遇到相同案件的人並不多,即便是相同的案件,凶手也不相同,所以想要在參加過的人身上獲得有用的信息是不可能的。真不知道主辦方到底準備了多少案件。
就說這次的案件吧,《假麵之夜》,我沒有在網上看到有人討論。我還看到有人說,自從規則變更過之後,案件也全麵升級了,這樣做的用意何在呢?之前的案件太容易,導致主辦方損失了很多錢嗎?
還有失蹤的幾個人,網友說,他們都是推理圈的大神,挑戰這種程度的案件輕而易舉,如今下落不明一定是贏得太多被主辦方滅口了。
燁從小就喜歡看推理小說,還喜歡和推理愛好者共同探討全世界的疑難案件,他也算是推理圈的名人了吧。難道也被滅口了?想到這兒我不禁皺起眉頭,如果真是這樣,我到底應該贏還是輸啊。贏多了會被滅口,贏少了無法獲得挑戰最終案的資格,簡直讓人抓狂。
“算了,既來之則安之吧,這一案能不能贏還不知道呢,想那麼多幹嘛。”我合上筆記本,準備去洗澡,走到門口聽到走廊上有人說話,好像是不凡和王楚,他們的房間離我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