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北市機場。
初月拉著一個銀灰色的行李箱,從A出口走出來。
抬頭,透過機場兩邊的玻璃幕牆,她看到了北市三月的空。依舊是記憶中的灰白,雖然不及國外初春時節的湛藍,卻讓她倍感親切。
四年了,她終於又一次踏上了北市的土地,這個她從四歲生活到十八歲的城市,這個她見證了她漫漫單戀、明戀路的城市;這個她闊別了四年的城市。終於,她回來了。
走出機場,初月就看到了一輛熟悉的銀白色的奧迪,再看看旁邊站著的人,是秦家的司機,姓餘,五十左右的年齡,初月和他很熟。從初月上學開始,就是由他接送。直到她進入初中,開始黏著秦旭,才沒每日早晚的讓他接送。臉上浮出笑意,她加快腳步,行李箱的滑輪與水泥地麵摩擦,發出有規律的隆隆聲。接著,初月清脆的聲音響起;“餘叔,好久不見,想死我了。”
餘叔從年輕的時候就開始在秦老爺子手下做事,可以是看著初月長大的,初月就像他的女兒一樣。這會兒見了,猶如外出多年的女兒終於回家一般。都有要欣喜的老淚縱橫的勢頭了。
“月姐,可算是從美國回來了,你這四年,你怎麼就不知道回來看看呢。就算不想我們,也該回來看看老爺。”
為什麼不回來?前三年是不能,最後一年是不想。她需要時間來療傷,需要時間來圓謊。四年前她突然消失在北市的上層社會的圈子裏,打的是出國學習服裝設計的借口。美國的學校那邊,爺爺都安排好了,每年都會有她學習的證據。事實上,當年她入獄的事,是極度保密的,隻有幾個當事人知道,就連她最好的朋友———沈依雲,都不知道。
因為,她根本就沒機會;因為,她根本就沒想到,她會被判刑四年;因為,從頭到尾,她都堅信,她是無辜的。當年那輛車是經過改造的,她隻是想警告鍾靈,根本就不會造成那麼大的傷害。
可是呢?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她。的確,她是打算撞了鍾靈,可是,根本就不可能造成那麼大的傷害,最後的關頭,她到底還是不敢,將車子轉了方向。所以車子隻是和鍾靈擦身而過而已。
結果,鍾靈卻當場暈倒。那時的她,畢竟才是一個十八歲的大一新生,被眼前的情況嚇得驚慌失措,立馬打了10和110,叫來了救護車把鍾靈送進醫院。那時,她是個被秦老爺子寵得有些目中無人、涉世未生的女孩。
盡管當時慌得怕得不得了,但她所能想到的最可怕的後果便是秦旭會很生氣,不會理她,而她,很愚蠢的給她的“情敵”製造了和秦旭相處的機會。鍾家亦是揚言要討個公道。
最後的結果是,她被判入獄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