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中的我,拿出手機看著銀行卡裏的五位數餘額,又看了看用我十幾年時間買來的這間屋子。

屋子不大,七十多平,可是我一個人住的話總是會覺得空蕩。

這一刻,我的內心突然閃出一個念頭。

“是啊,人活著不就是走個過場嗎?死了才是完成任務,既然這樣我為什麼不把這個過場走遠一點,走大一點呢?”

最終我茅塞頓開,起了賣房的念頭。

很快,我就把房子的一切詳細信息掛到了同城買房網站,沒過多久便有人聯係我。

我要求一次付清八十萬,最好就是現在。

本以為準備買房的人會拒絕,可他一句話便把我噎住了。

“好,錢我打你卡上了。”

“嗯???”我一臉詫異的看著手機上收到轉賬的消息,我仔細的數著確定沒錯之後就和他去辦理一些常規手續。

辦理完畢我和買主就回到屋子裏,我看了一下整齊的屋子,在這一瞬間似乎變得如此陌生。

我把之前郊遊的睡袋裝在我的背包裏,翻出一些麵包之類的食物也裝在一起,帶上幾件黑色的衣服,以及我的相機,最後裝上洗漱用品以及從網上買來剛到的太陽能充電器。

我得背包被我塞得滿滿的,買主眼見我要離開便指著我沒帶走的家電以及,一些看似有用的小物件。

“這些不要了嗎?”

我環顧四周,想了許久點點頭歎道:“不要了,你覺得有用就留著沒用就扔掉吧。”

買主點點頭“留下來吃頓飯再走吧,時間不早了。”

“不用了,這裏不是我家了!再見!”

說完我就推著我的自行車出門了。

還沒走出小區,我便瘋一樣的跑回去,此時房門大開。

我禮貌的敲敲門。

買主則在裏麵的房間裏,聽到敲門聲的買主也走了出來,看到是我便問道。

“怎麼了?忘了什麼東西沒帶走嗎?”

“嗯。”

我走到曾經“我的臥室”拿出了打氣槍,臨走之前看著電腦上麵的櫃子裏,裏麵裝的都是我曾經買的表,足足有十一二塊,可惜不是這裏出問題就是那裏出問題。

我還是從臥室裏找到了我的那塊聖布雷,戴在手腕上。

最終我歎了一口氣,和買主道別之後就離開了。

我騎著自行車行駛在道路邊上。

此時,路旁的兩排魁梧的楓樹擋住了頭頂殘留的陽光,微風迎麵吹過。

麵前就是十字路口了,剛好紅燈我捏緊刹車。

而在我前方正是一家酒店,酒店的邊上有個鐵門,門口擺著一家燒烤攤。

如果走進鐵門,你便進入一個院子裏,院子裏隻有一條樓梯。

我回想著我曾經步入樓道的情景。

樓道裏環境談不上差,就連簡單的聲控燈都沒有,每次我去都要用手機的手電筒照著樓梯才會繼續往前。

這層樓隻有三層。

曾經“我們”住在第二層右側過道裏的左排第一間房。

那裏有我、有她。

那時的我不像現在這幅模樣,最起碼每天我都很開心、最起碼每天我都很高興、最起碼每天我都......很愛你。

最終我被身後汽車的鳴笛聲從回憶裏拉出,我連忙蹬著我的自行車繼續往前行駛。

“臨走之前沒給你道別...”

或許是迎麵吹來的風太大,風裏摻雜了一些細小的沙子...

“好久不見了,你在幹嘛?”

夜深了下來,我掏出手機看著導航,這一次我選擇好了方向。

“一路南下,聽聽別人的故事!”

此時的我在一條小路上,四周荒無人煙,就連一直蛐蛐兒都沒有,這裏的夜晚十分安靜,我從包裏掏出睡袋,自己鑽了進去。

曾經我以為一個人住一間房就叫孤獨,其實現在的我才真正體會到什麼叫做孤獨。

這時的我想起前段時間看到的一檔綜藝節目,裏麵有個人就在討論孤獨。

他說:“在我心裏,這世界就是一座墳,而我就是守墓人...”

這句話看似非主流,但是仔細想想也不是沒有道理。

當你能徹底隔絕外來的一切事物,那麼你就是一個合格的守墓人。

比起守墓人我跟喜歡當一個牧羊人。

不是因為守墓人的工作我不敢做,而是因為我害怕那種令人恐懼的孤獨。

我更希望,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我養的羊兒們,每天我就坐在山坡上看著他們吃草,聽著他們咩咩咩得叫著。

吃完了這片地裏的草我又帶著他們去吃其他地裏的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