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所長在一旁說到:“光瀚,這位是市公安局的鄭警官,你要好好配合,如實回答,我先出去。”
李光瀚疑惑惶恐地點點頭。
“說說你7月21日下午到晚上都幹了些什麼?和什麼人一起?”鄭警官開始發問。
李光瀚一聽這個日期,不就是在武漢開完研討會後又去看了羅大佑的演唱會那天嗎?他如實地將研討會結束後和蘇瑤光一起去洪山體育館看演唱會的事兒講了一遍。他實在是想不到會和什麼故意殺人案有關。
“還有呢?”鄭警官換了一種坐姿,但眼睛一直盯著李光瀚。
李光瀚認真地繼續回憶,他覺得越往後記憶好像越來越模糊,越不確定,就像電影裏的虛化鏡頭。突然,他回想起路邊的夜宵店、小龍蝦,都是片段式的。“對,還有吃夜宵,喝了一點啤酒,還是和蘇瑤光一起,大約快到11點多了吧,具體時間我不確定。”李光瀚又補充到。
“然後呢?”鄭警官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李光瀚也覺得奇怪,接下來腦袋裏怎麼一片空白,就像電影斷片一樣。自己隻記得接了柔嘉的一個電話,然後和蘇瑤光吃完夜宵起身往回走,接下來的情景就是第二天躺在酒店的床上睜開眼醒過來的樣子了。
“然後就應該是回酒店了吧。我隻記得第二天早晨的情形,可能是喝了酒的緣故。”李光瀚滿臉的疑惑,他不知道鄭警官為什麼窮追不舍後麵那一段的斷片。
“蘇瑤光和你是什麼關係?”鄭警官話鋒突然一轉。
“我們是同學,同行,……還有,曾經是戀人,但這是十幾年前的事了,我們也剛剛恢複聯係,和她有什麼關係?”李光瀚想了想還是把曾經的戀愛關係說了出來。他想蘇瑤光總不至於殺人吧。
“現在有許多證人指認7月21日晚,你是蘇瑤光最後一個見到的人。你有什麼解釋?”鄭警官開始直奔主題。
“什麼?什麼叫最後一個?蘇瑤光怎麼了?”李光瀚感到不妙。
“她在7月21日夜被人用鈍器砸中頭部並推入東湖中,時間就是在你們吃完宵夜後。據酒店的監控錄像顯示,你是過了12點才回到酒店的,從夜宵店步行回酒店不用這麼長時間,這段時間你去了哪裏?”鄭警官嚴厲起來。
“啊!蘇瑤光!是誰幹的?為什麼要殺她?她死了嗎?”李光瀚大驚失色,很快他就想到自己成了重大嫌疑人。
可是怎麼什麼都記不起來了,李光瀚雙手抱頭,冥思苦想。他知道越是說不記得越是難逃幹係,嫌疑越重。但是說什麼呢?他陷入沉默中。
鄭警官有點不耐煩了說:“你不要以為我們不做調查就來找你,我們本可以依法傳喚你,把你帶到局裏去談的。章所長說你有重大科研任務在身,需要在所裏整理資料,為了不耽誤你的時間並顧及影響,我們才在這裏向你了解情況。你有義務如實回答,否則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