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打自己人臉(1 / 2)

陸路心裏更加傾向於相信周到,因為周到的表述中他自己隻是一個第三者,並沒表現出自己和陸路是生死之交。而張子友的表述裏他和劉芳菲都是直接當事人。除此之外,在兩年多時間裏,張劉二人並沒有去看過他,而林青葦和馮雨兒一起去過。對於這一點,最有力的佐證是史密斯以上的“琳”和“鳳”,其實應該是的兩人的姓“林”和“馮”。

但是如果是這樣,有個問題又很難解釋。根據周到的講述,張子友的和自己是患難之交,並沒有謊。而且連張子友能來這邊發展,也是陸路的提攜。也就是,自己和張子友確實是相識於微時。按照常理來,這應該是最好的朋友也沒錯。

陸路突然跳了起來,像外跑去。

周到問:“你去哪?”

陸路回答非常簡單:“網吧。”

因為陸路想到了一件事:既然自己以前是個名人,那麼網絡上一定有很多和自己相關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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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輸入了“陸路”兩個字,跳出來的亂七八糟的相關信息一大堆。陸路自己都蒙了,裏麵什麼的都有。比較多的關鍵詞有“露露姐”、“歌手”、“作曲家”、“詞人”、“渣男”、“變態”、“萬王之王”等等,但是最讓陸路自己受不了的是——“廣場舞王巨星!”有沒有搞錯?廣場舞!老子青春正美貌,怎麼可能和廣場舞產生關係!

但是,隻有更雷,沒有最雷。

當陸路看到居然有男性能力廣告主角是自己的時候,整個人完全崩潰了。心裏也確認了一點,網絡上的這些消息真真假假,很難分辨。還有點奇怪的是,與他沸沸揚揚的情況相反,陳瑾異常低調,與之相關的新聞非常的少。甚至那些真真假假的緋聞女主角裏,都完全沒有出現過。

陸路覺得自己應該像偵探裏的主角一樣,抽絲剝繭找出真相。於是拿出自己的筆記本,在上麵寫著:人物、事件、時間。

寫到“時間”的時候,他腦海裏靈光一閃,發現了個有意思的事。幾乎所有和他相關的報道集中在兩個時間段。一個是自己剛出事時,各種各樣的猜測。什麼抑鬱症啊,什麼為情所困啊,還有什麼陰謀論之類的一大堆。這個時間段不長,也就半個月。

另外一個時間段就更有意思了,從最早署名露露寫了一個歌,因為歌紅了第一次上新聞開始,短短一個多月時間裏鬧出了無數的事。幾乎絕大多數對自己的報道都是在那個階段。也就是,他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平凡人,一下子就大紅大紫,幾乎每都霸占娛樂頭條。而且是花式霸榜。

然並卵。

這個發現除了隻能證明他隻是一個靠話題曇花一現的明星,其他的都不清楚。無論是網絡上的信息,還是張子友或者周到的談話,都沒有提到他之前的情況。陸路覺得,現在的當務之急,還是找到那個陳瑾。隻有找到她,才能清楚地了解。也許隻有這樣,才能恢複記憶,知道自己是做什麼的,能做什麼。這才是最重要的。

這時,一則不顯眼的信息映入了他的眼簾中:“陸路官方粉絲群”。

太好了,既然是粉絲群,還是“官方”的,如果是自己當時用這個運營宣傳的,那麼作為自己助手的陳瑾就在其中的可能性極大!

注冊了狗狗號的時候,用什麼昵稱比較合適呢?陸路想到了剛才信息裏麵自己的那些多如牛毛的頭銜,想來想去最適合自己的還是“萬王之王”了。心裏暗想:嗯,不錯,我覺得也隻有這個,最接近我的氣質。

被驗證通過入群後,不由得臉上發燙。自己這個曾經的當紅明星,官方粉絲群裏麵,算上剛進來的自己,總共隻有6個人。

管理員“陸路の茜”就發來了信息:請按照格式修改群昵稱,否則一律踢出。

陸路:什麼格式?

陸路の茜:陸路の+你真名中的一個字。

陸路心想這還真是一群腦殘の族啊,哦,這樣自己的真(na)愛(an)粉好像不太合適。得了,改就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