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不知道有多少一往而深的感情都葬送在最初相逢時的那一句友情至上。
當我在某個軟件的某部落之中看到這個話題的時候有一種莫名的滑稽。
當然我真正知道我喜歡你是在這之前,這肯定沒錯,因為那段時間正是真心話與大冒險最流行的時候。
那個時候正在和一幫神經病朋友喝酒的我遊戲輸了,很是單純的我在沒有女友的情況下,並且還沒有被任何女人處理的情況之下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大冒險。
一個幼稚的男娃因為一個不想丟臉的幼稚想法,擁有了一個很長很長的遺憾。
之前了,我是在和一幫神經病在喝酒,所以他們的想法肯定是有些神經的,所以給我的懲罰也是很神經的那種。
“這麼玩兒,我給你在紙上寫上我知道的你在乎的人,然後你一個個把他們撕了,直到剩下最後一個,如果你要是玩不下去了,剩下幾個你喝幾杯酒,怎麼樣?”
是的,沒錯,很簡單的玩法,完全沒有難度。
但是要在這之上加入一些條件呢?
比如,因為某些原因,隻能是最後那一個人活下來?
又比如,這些人一起陷入絕境,而你手中隻有足夠救一個人的東西或方法呢?
一向就愛胡思亂想的我那喝了很多酒,同時也明白了自己最在乎的人是誰。
隻是很可惜,當時的你青春正好,而且已經有了男友。
而我那時家徒四壁,擁有的也不過是足夠揮霍的時間。
你懂得,我把自己的心思藏了起來,藏了很久,久到足以釀出一壇好酒。
再之後,就是你我相識十年,我第一次擁抱你的時候。
即便是那我也沒有對你出藏在心裏很久的那些心思。
我想有些話不論多久以後可能都不會出口。
就像我愛你,
就像我想和你一起踏遍萬水千山,
就像我想和你一起看遍花開花落的時光。
我想我應該沒有辦法把你的名字擺在這兒,那樣對你來不公平,對跟著我走了很久,即將和我走入愛情的墳墓的未婚妻來也不公平,盡管愛上我,是她這一生最大的不公平。
我還是喜歡叫你林軒。
“水聲鳴石瀨,夢影到林軒”的林軒。
加上一句古詩,這個名字是不是瞬間就好聽了很多?
很多時候我都會在想,假如15歲那年初夏,我沒有和朋友出去的話,沒有認識你的話,今我會是什麼樣的?
我想我可能會偶爾做做夢,日複一日的奔波,然後認識一個還算過得去的人,平淡的相守一輩子,不會有什麼深情不負,也不會有什麼大起大落。
現在呐?每隻能揣著明白裝糊塗,進一步沒資格,退一步舍不得;深一步沒永遠,退一步怕改變;熱一分沒膽量,冷一分怕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