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淩雪,這個撿垃圾的腹肌男,這個長得像彭於晏的聾啞人,這個很安靜卻很陽光的暖男,這個會做飯又會收拾家務的男保姆,就這樣開始了奇怪的同居生活。
就像他的,這隻是個遊戲,怕什麼呢~
星期,我們在家裏大掃除。當然,他是主力。那個堆滿雜物的房間,不到兩個時,就被他收拾的幹幹淨淨。最後拖完地,我甚至覺得進房間需要脫鞋子。
星期一,我帶他去公司,見了顧總。我把合約遞給顧總,顧總很滿意。
我們一起回家,一起去吃煲仔飯。
星期二,我帶他去服裝部,王花了一時間,讓他試了一百多套衣服,最後選了五十套必拍款。王很喜歡淩雪,他跟淩雪,服裝間就是樣品多,還讓淩雪拿了十幾套衣服回家來穿,讓他好了解公司的服裝風格。
我的後備箱都快裝滿了,淩雪樂嗬嗬的,非要回家做飯我吃。結果家裏冰箱裏沒有菜,他給我做了煎速凍餃子,外焦裏嫩,真心覺得超級好吃!
星期三,公司安排了化妝師,給淩雪做造型。嚐試了N種畫法,最後選出五種拍了定妝照。
我中午去找淩雪時,他就安安靜靜的坐在休息室裏吃工作餐。我知道他為什麼可以一直不用手機了,因為他很乖,你叫他在哪裏幹什麼,他就一定在那個地方,絕對不會隨便走動離開。隻要你想找到他,你就一定能找到他。有的時候,我覺得他很像隻拉布拉多,對,就是那種默默的忠誠感,讓人覺得很安心。
星期四,美陪著淩雪去做頭發,燙紋理和染顏色。
我給了家裏的備用鑰匙給淩雪,今我加班,於是就叫他自己先回家了。我十點才到家,那時淩雪已經睡了。
星期五早上,淩雪出現在我麵前的時候,已經煥然一新。他蹲在我的床邊,看著我醒來。
他穿著暖和的家居服,栗色的頭發還做了好看的紋理,發梢微卷,蓬鬆的感覺顯得很時尚。嗬嗬,A市彭於晏今看上去很像韓國歐巴~
我眯著朦朧的雙眼,把手伸出被子摸了摸他的頭發,脫口而出,“好帥啊。”
淩雪很高興,他笑的很溫暖。我拉著他的手,不想起來。
他打著手語,‘昨幾點回來的?’
我們每隻要在一起,他就會在聊中教我手語。經過差不多一個星期的集訓,我已經能看懂很多生活用語了。
“十點,我睡得時候都快轉鍾了。”我打了個嗬欠。
他坐到我旁邊,摸了摸我的頭發,把遮住我額頭的那縷散亂的劉海,溫柔的用手撩開。
‘起來吧,不然會遲到的。’他打著手勢。
我伸手勾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拉下來,賊賊的笑著,“你親我一下,我就起來~”
他溫柔的拉開我的手,然後坐直身子笑著打起手語,‘是係統的吧~’
我哈哈的笑著,“廢話,我怎麼可能得出這麼惡心的話啊~”
我完後,他還是那不變的微笑表情。但不同的是,淩雪俯下身來,親吻了我的額頭。
‘我親了,你快起來吧。’
我愣住了,臉應該都紅到脖子了吧。
也對,這沒什麼,他隻是參與了我的遊戲罷了。
起來洗漱後,我們都換了衣服準備出門。我昨在公司,覺得耳垂有點癢,於是把耳環摘下來直接丟包裏了。那個耳環還挺貴的,要趕緊拿出了放到首飾盒裏。我翻了翻包包,找到了一隻,可另一隻怎麼都找不到。我把包包反過來,把裏麵東西全都倒在了茶幾上。啊,原來勾在裏層的夾縫裏了。
我拿著耳環走進房間,把它們放進首飾盒裏,然後又挑了和今衣服搭配的耳釘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