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民團或自衛隊與土匪生死相搏的事情也屬於司空見慣,就在七天前,同樣的事情曾經發生在何連江的身上,若不是葉子茂出手相助,恐怕他已經被九紅和姚文彩聯手除掉了。
當然,並非隻有官軍與土匪合流,也並非隻有民團或自衛隊在抗匪,其實自古至今,或受製於政令職責,或深陷於江湖恩怨,或僅出於利益需求,官軍、民團和土匪三方就一直在分分合合、你來我往,有時官軍聯合民團剿殺土匪,有時土匪聯合民團抗擊官軍,有時官軍聯合土匪壓製民團。
而且,有時土匪被招安,搖身一變就成了官軍;有時民團被逼急了,拉上山就做了土匪。包括三方的人員也在相互流轉,再加上諸如青洪幫、袍哥會等會道門的紐帶關聯,就讓彼此的關係愈加盤根錯節、恩怨連生地複雜起來。
若是更深一步看三方的關係,基於種種客觀因素,也是有一定的規律可言:
官軍與土匪——由於官軍剿匪被看作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因此雙方沒有心理落差。況且,官軍屬於“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這句俗語一方麵是說兵要退役,另一方麵也是在指駐軍要調防。因此,官軍剿匪一般不會積累較深的個人恩怨。如此一來,雙方反而更容易勾連在一起。
官軍與民團——雖然從表麵上看,雙方屬於合作或間接隸屬關係,不過,官軍往往會采取古往今來的辦法,即就地征集糧餉,即便是明令由軍方直供或地方官府調撥,也難免會以種種理由搜刮地皮。如此一來,民團就必然就成為官軍魚肉百姓的助手,乃至打手。
可是,民團吃糧拿餉基本來自地方自籌,也就必然會吃誰向誰,更何況官軍可以一走了之,他們卻要一直在鄉裏鄉親中討生活。因此,民團也會明裏暗裏地阻撓官軍的貪欲,甚至在當地鄉紳(被搜刮的主要目標)明裏暗裏的支持下,強勢對懟官軍的事情也時有發生。其實,何連江就是因此得罪楊定邦、姚文彩,才引來殺身之禍。
當然,民團一般不敢跟官軍直接對抗,往往會表現出一副或狐假虎威,或公事公辦,或官事難為的樣子趁機撈上一把,還要順便讓被敲詐盤剝的人領自己的人情。
民團與土匪——由於雙方互不服氣,相對更容易爭強鬥狠。而且,正如上述所說,民團吃糧拿餉基本來自地方自籌,所以,必須要保一方平安;土匪“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則是來自打家劫舍,所以,必然要攪鬧地方。如此一來,由於直接涉及雙方各自生存的根本基礎,又必然早於官軍到場而直接針尖對麥芒,也就更容易激發並積累個人恩怨。
當然,民團與土匪暗中串通起來,以敲詐乃至劫掠本地富戶也不在少數。而且,他們之間的個人恩怨一旦擺在在利益麵前,以及在大佬的說和之下,也並不是不能暫時化解,乃至重新成為生死弟兄。
不過,僅就自衛隊長與九紅匪部的恩怨來看,要比何連江的事情嚴重許多,不僅不能予以化解,而且必須要以命抵命。因此,他在帶隊出離楊定邦、姚文彩的視線之後,便將準備去追殺那些土匪的計劃講了出來。
他的10餘名親信當即表示讚同,可是,另外30餘隊員卻表現得很猶豫,有的甚至低聲嘟囔不想參與這種“內訌”。
自衛隊長卻不想放走任何一名隊員,因為他要追殺的那些土匪,是被楊定邦、姚文彩挑選出來的,個個身手不凡,所以,他需要更多的人手。
另外,與追殺明顯要跟隨紅軍離開本地的何連江不同,這些九紅匪部的嘍囉肯定仍要留在本地,一旦僥幸逃脫,勢必會召人來尋仇。那麼,此時參與追殺的隊員,屆時必然會一同進行反擊,人多勝算就大。
尤其是,就算如願將那些10餘個土匪全部截殺,可是,如果有隊員沒有參與行動,那就有可能在有意無意中傳播出去。所以,一定要想辦法留下所有人,進而,不僅能夠由此統一口徑,即咬定此次所殺之人就是何連江的手下,而且,還能夠將更多人綁定在一起,以後再幹別的事情也方便。
自衛隊長打定這個主意後,便故意以假亂真道:“這些龜兒勾結何連江連殺三人,你們說該不該讓他們以命抵命?”
那些隊員當即就明白了,既然已經拿何連江沒有辦法了,那麼,殺幾個他的“手下”照樣可以去領賞金。而且,隻要拎著人頭回去,就由不得主家怎麼說了,給得給,不給也得給!
在利益的驅使之下,那些隊員紛紛說道:
“要的!”
“要的!”
“要的!”
自衛隊長進一步鼓動道:“再說了,他們在咱們的地界上連殺三人,如果任其揚長而去,別人肯定會以為有便宜可賺,勢必就想過來撈上一把。到那時候,還得咱們上陣頂雷,而且八成會是一連串的雷,還不如現在就動手為民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