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八二章 女將反擊挑釁(1 / 2)

秦有根的祖母與彭明春的祖父相差近十歲,在未出嫁前曾受到這位堂兄很多的照顧,彼此的感情也很好。

同時,她了解他的秉性與為人,知道他並非有意要將自己推入火坑,何況提出將其母子送回婆家的並非他一人。

她之所以仍要認準堂兄並做出大鬧的舉動,主要是因為她非常明白,如果彭氏宗族做出最終決議,就算自己尋死尋活乃至真的上吊自盡,也於事無補。尤其這是宗族的集體決定,她無法違抗與扭轉,乃至無從申訴與尋仇。

另外,她已經決意不回婆家,若留在娘家而不受村裏人的欺負,早晚要拚死大鬧一場。既然如此,那不如就兩場合為一場,而堂兄想必會看在以往情誼的份上,不會對自己下重手。也就是說,她已經做好甘願被打一頓的最壞準備,隻要能夠達到目的就在所不惜。

事實上,她也掌握著一定的分寸,沒有直接堵在堂兄家的大門前,而是在附近的街上訴苦與指桑罵槐。雖然人人都明白她的指向是誰,不過既然沒有挑明,大家包括彭明春的祖父也就佯裝不知。

對此,她的父母和同胞弟兄卻坐不住了,雖然其他的事情不敢管也管不了她,但此時涉及宗族內部的人際關係了,他們隻能硬著頭破一起把她拉扯回家。在氣急之下,母親揮手打了她幾巴掌。

母親之所以會揮起巴掌,除了太過生氣外,也是想讓她盡快冷靜下來,沒承想卻激起她更大的火氣。反正事已至此,她趁著家人不備,索性直奔到堂兄家的大門前,一邊大聲抱怨與斥責,一邊憤怒地拍打著門板。

如此一來,她就把矛頭挑明了,也就由此犯了大忌。對此,門內的人家必然也必須要做出反應,否則,就會被外人認定有理虧之處,或者軟弱可欺,今後也就無法在村子裏抬頭了。

至於彭明春的祖父,他之所以不到三十歲就能夠主持家政大事,並非擁有超出常人的能力,隻因他的父親在剿殺太平天國(1851年~1864年)的戰爭中陣亡,嫡母因驚嚇與抑鬱而終,讓他不得不肩負起家庭重任。

雖然他也在雄心勃勃地振興家業,但還未到不擇手段不顧道義的地步,畢竟他的父親常年征戰在外,嫡母必然會對其管教頗嚴,因此,彭家及其本人還未生出戾氣與邪氣。

對於堂妹的無理取鬧,他雖然惱怒不已,但未到氣急敗壞的地步,甚至因為看著堂妹長大到出嫁,又年輕守寡並受到婆家的欺負,而在心中生出惻隱之心,因此,他並沒有打算要出手教訓堂妹,心想等她的娘家人將其拉走就行了。

可是,在他的父親陣亡、嫡母亡故之後,目前在家中還有一位庶母。

這位庶母雖然是地位低下的妾室,且是在本地毫無根基的外省人,不過,她曾經伴侍丈夫在軍中,見過大世麵,乃至拿起刀槍便是一員女將,此時還不到四十歲,正是氣血旺盛的虎狼年紀,有時就連彭明春的祖父也要懼她三分。

結果在氣惱之下,這位庶母召集了彭明春祖父的一妻一妾,以及一個未出嫁的妹妹,一同氣勢洶洶地奔出院門,將秦有根的祖母痛打一頓。

恰在這時,秦有根祖母的娘家人趕到了,因為自知理虧,又攝於對方那母老虎般的氣勢,也就沒敢說什麼,將其架起來便往回走。

那位庶母卻不依不饒,跟在後麵跳著腳大罵,一直罵到秦有根祖母的娘家門前。

由於一直對這位庶母存有畏懼心理,因此,彭明春的祖父沒敢出麵予以攔阻,隻是讓管家婆子趕緊去將其勸回來,加之眾人的一同勸說下,這位庶母才罵罵咧咧地班師回朝。

要知道,當年的女子在封建禮教之下,為了爭取自己的權利與尊嚴,隻能通過這種尋死覓活乃至蠻不講理的方式。然而,對此直接出手予以“鎮壓”的也是女子,其中會出現在婆媳之間,當然也有鄰裏之爭。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鬧事的女子最終會被壓服,或者真的尋了短見,隻有極少數人能夠達到目的。

如果真要細究起來,恐怕任何一個村莊都會有一個或幾個寧死不屈的故事傳說,一般不會是被打死,而是自己尋了短見。

進一步而言,在相對封閉且矛盾叢生的村莊裏,經常發生類似的事情,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套約定俗成的“規矩”,比如秦有根的祖母一開始僅是指桑罵槐,對方可以佯裝不知,也可以對應著指桑罵槐,但若是挑明了所指對象,那就意味著突破了界限,發生肢體衝突也就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