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打架,先下手為強,處理未成年人的打架糾紛,不動凶器,基本上就是鬥毆,誰被揍的慘,得到的賠償多一點。我不想被揍,所以我在他扯了我頭發時,立刻就反擊了。而且下手也算是黑了,直接動凳子了。
因為我不想被揍了卻隻是得到一點醫藥費,我還得養傷,這不劃算。更何況這種無賴還不一定真給你醫藥費,誰會為了一點醫藥費,跟這種人糾纏不清?
而我把他先打了,如果我不給他醫藥費,他肯定就是賴上我了。因為他這種人本來就是寄生在他人生活裏的,他巴不得找一個讓他啃噬的對象,混吃等死。
所以我還得把醫藥費給他。
但在此之後,我得讓他長長記性。再花點錢,找個以前混的挺開的叔叔在外麵找幾個混子,把他先打怕了再。混子可以逃跑,打完之後根本追不到人。為什麼要在此之後?因為在賠完醫藥費之後,我們倆就兩清了,到如果還沒賠償,就又把他打一頓,那他找不到那些打他的人,這傷病處理,不還是得賴在我頭上?所以一定要賠完之後再打。這也是因為我知道他會找我茬,我必須再先下手。這種事,不能等自己吃了虧,再去討回公道,到那時候,你就是把對方打殘了,自己不還是落了一頓打嗎?
“你把那無賴打了,你不怕他打擊報複啊?”好友於波跟我聊了起來。
我把課本合上:“事,打破頭不過一棒子的事,他還能把我殺了不成?大不了轉學咯。”
提到轉學,我忽然想到一件事,那就是她怎麼辦?這上給我的第二次機會百分百能成功,她可是自己都了,如果我在高中時代有後來那麼鍥而不舍的追她,她一定會答應我。
可如果我這麼轉學了,那不是又錯過了嗎?
實在讓人惱火,感覺每個人生階段,總會遇到那麼幾個給你製造麻煩的人渣,而你還不得不陪他們浪費時間。
於波對我豎了豎大拇指:“早就想打他了,成拽的跟二五八萬似的。但你還是心點吧。咱們都是住讀,他肯定會在寢室裏找你麻煩的。”
我見過他們寢室裏打架,當時一個個各種叫囂是因為他們有預謀的叫了人,一堆人堵著別人一個人在寢室,還自以為多牛掰,逢人就:“那子被我揍的不敢喘氣。”
有的人血性,越是這種場合他越是不服輸,可有的人習慣權衡利弊,遇到這種事,被打就被打了,不想多生事端,他們是來讀書的,不是來鬧事的,他們顧慮父母的感受,顧慮讀書的機會,不能他們懦弱,隻是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同而已。
那些把暴力視為榮耀,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隻會讓別人覺得你可惡,可恨而已。
於波的話讓我思考著要不要走讀,想了想還是算了吧,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他這種人不值得我耗費過多的精力去思考如何對付他。
這時我又看見許貝與我們班的那幾個女孩在外麵聊。我想了想,決定還是先讓她認識我,畢竟接下來鬧不好我還真的要轉學,到時不認識,我不得悔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