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2 / 2)

打個比方,我今天在一個個人網站上,看站長上傳的盜板小說,你能說這是免費的麼?不是的呀,其實是用戶用出賣自己的COOKIE蹤跡等等諸多方式,賣掉了自己的隱私權、被統計行為規律權、不看廣告權或者說不被打擾權等等權益,換來了白看小說。

未來互聯網科技肯定還會繼續進一步發展,可以出賣的人權也會越來越多,而這些權利傳統科技時代是不許交易、也沒法定價沒法賣的。互聯網的免費,是建立在一手給你看盜版、一手交權的基礎上的。如果沒看到這個一手交權,那麼投資人對互聯網行業的想象空間上限,就會超過全人類所能夠出賣的上述權益的總價,那泡沫是肯定要崩的。”

道理很簡單,傳統法律和商業模式下,人的很多權利是不能處分的,所以自殺犯法,賣自己的器官也犯法——如果不犯法的話,就會加重強勢者對弱勢者更重淩RU程度的剝削,比如會導致器官和人口販賣行業的猖獗。

所以,哪怕一個人要餓死了,在現代法律下,他還是不可以以販MAI人口的形式賣SHEN的,現代文明不允許奴隸交易。

同理,互聯網的盜板紅利,相當一部分是讓傳統科技和法律環境下,無法出賣自己尊嚴、隱私、人格的人,有了一個用隱私尊嚴人格來換取白看白漂的交易渠道而已。

最直白的例子,後世司法考試的論述題也考過了:“全身棵體聊”既不算賣YIN罪,也不算傳播隱晦物品罪(不錄製、以流媒體形式存在的不算。如果是存下來複製販售的,那就跟賣貓片一個性質了,依然定‘傳播隱晦物品牟利罪’,因為本條中‘物品’要件的定義,是必須具有可存儲性和可複製性的。一對一聊完之後數據就滅失了的,就不算物品。

這是當初某一年司法考試科目四最經典的神來之筆,一個學法律的,你也得答得出‘流媒體不具備物的可存儲性和可複製性’這些互聯網專業技術術語,才能拿全分。隻懂法律沒有技術常識的純文科生,當年在這個得分點基本上全軍覆沒了。)

可見,有了互聯網,很多原本犯法不能賣的東西,都能擦邊球稍微賣一賣了,雖然還是有規矩的。

所以,這個想象空間,終究是不能超過全人類的人格權和隱私權被充分計價後的總價的。

隻不過98年99年互聯網狂熱時候的投資人們,壓根兒沒機會算一算“全人類自願賣人格尊嚴和隱私、羨慕嫉妒他人的這些負麵心情,一共能賣多少錢”這個問題,覺得這個數字是無窮大的。

但顧鯤當然知道。

因為後世那些盜板產業總規模能盜到多大、就意味著其覆蓋人類的隱私人格尊嚴權總價在多少錢。

當那些產業紛紛變回正版的時候,那個臨界點就算出來了。

“賬還可以這麼算?所謂免費、其實隻是‘一手交白看權、一手交隱私和尊重權的和稀泥交易’?這這這……這眼光還真是驚世駭俗啊,怎麼聽起來好像還不無道理……”

馬風被這番話一刷新認知之後,頓時覺得驚為天人。

這特麼什麼腦洞啊。

但仔細想想,那種為人的不能交易的權利定價、定量分析的科技,絕對是可以搞出來的。隻要利益夠大,數據細化和深挖是曆史的必然趨勢。

顧鯤端起茶杯最後喝了一口:“你以為呢?所以,我才隻投你這種收取會員費的、商業模式傳統質樸的互聯網企業。那些純免費的公司,我才不去投呢。他們免費,隻是因為他們暫時太粗線條,不專業,我們不該以不專業為榮。

而且,我畢竟是蘭方人,我是要以奢侈和逼格著稱於華人世界的,投那些免費給人用的東西,有損於我的逼格。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所以,即使暫時做那些免費的東西有快錢可以套,我也要為我一輩子的名聲和人設考慮。”

哪怕到了2020年,顧鯤也才40幾歲呢,人生長著呢,給人白漂這種事情,是不能做的。

眼光要看長遠,不能跟蒼蠅見了S那樣有利可圖就衝上去。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嗶嗶打車那種倒貼錢的賤人生意,顧鯤是一輩子碰都不會碰的,甚至要跟躲避沾上屎一樣躲得遠遠的。因為碰一碰就會讓整個人格調變賤,那是一輩子回不來的。

61401/53464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