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進縣城賣野兔(1 / 1)

上一輩子,她就是嫌她的爸太窩囊,沒替她出頭撐過腰,朱砂也是沒給李青鬆什麼好臉色。

現在看來,其實李青鬆,還是處處替她著想的。

朱砂發誓,這一輩子,就衝這事,她一定要對她爸好,決不讓她爸再這麼低三下四的寄人籬下看人眼色。

“爸,你快坐下。”朱砂示意他坐下,就要察看他的腿傷。

“不礙事不礙事。”李青鬆拒絕。

朱砂不由分說,拉著他坐在椅子上。

李青鬆已經在山上扯了一些青篙草嚼爛了,當草藥一樣敷在傷口上。

民間的一些土方,還是能抵些用的。

“等一下,我把這野兔拿去換些錢……”李青鬆說。

女兒強著要離家單過,他能做的,就隻是想辦法弄點東西掙錢。

隻可惜,這年頭,大家都窮,指望著地裏的莊稼過日子,李青鬆平時也做些木工之類的活,可不等於一年四季都有人要打家具,掙的錢,也全被朱淑華給收了去,他是分文沒有的。

“爸,你腿受了傷,還是我去吧。”朱砂很冷靜的跟李青鬆說:“何況,反正我額上的傷要換藥,我直接換了錢就換藥,省得跑兩趟。”

“可你……”李青鬆還想說什麼,朱砂已經阻止了他。

打了點冷水,就著冷水洗洗臉,朱砂提著野兔出門了。

她並沒有告訴李青鬆,她是準備去縣城一趟。

在這朱家大灣,這麼一個野兔,是值不了多少錢的,也就換幾斤苞穀瓣的錢。

朱砂是打算把野兔弄到縣城去賣。

常壽縣在這兒,還算是一個比較興旺的小縣城,縣城裏有化工廠、氮肥廠、染料廠甚至還有國內小有名氣的維尼倫廠,朱砂估摸著,這個野兔,總能比在這朱家大灣多賣一點錢。

這正是八月的天,天氣熱,八九點鍾的太陽,都讓人受不了。

幸好朱砂出門早,從李青鬆提回來野兔,她沒耽誤功夫,就提著野兔出門了。

在早上八點鍾多鍾的時候,朱砂翻過兩小時的山路,到達了縣城。

現在的縣城,還是處於老縣城,臨長江邊上。

朱砂找到了靠近化工廠門口的地方,在這兒的,已經有了好幾人,看樣子,都是那些來城裏賣點土貨換兩個鹽巴錢的人。

有人賣苞穀、有人賣雞蛋、還有人賣鹹菜。

在看見朱砂提個野兔來時,大家還是小小的驚歎了一把。

“這兔子夠肥的啊。”

“你去打的?”

這些不是真正的買主,朱砂也沒有多話,隻是客氣的笑笑,應付了事。

從昨晚到現在,她就隻喝了一碗苞穀羹啊,又趕了兩小時的山路,早就前胸貼後背,又渴又累,這能省點口水的事,還是省省。

看著一群人提著菜藍子走過,朱砂就立刻吆喝開了:“野兔,野兔,賣野兔了。飛禽莫如鴣,走獸莫如兔,營養又美味的野兔,走過路過不要錯過啊。”

她又本就長得漂亮,這聲音又清脆,這麼一吆喝,那些人的注意力,一下就被吸引了過來。

“這真是野兔?”

“如假包換啊。”

“可惜是死了的……”

“大嫂,這兔子這麼會跑,活著的兔子,誰能追上逮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