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刀從裏沒有放虎歸山的念頭,你要麼跟別人不結怨,要麼就弄死他,別說什麼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他是真小人,等一分鍾都覺得時間太長。
最重要,他明白麥克阿瑟不能把他怎麼樣。
4000萬美金的訂單可比一所謂的“西非之王”要來的更為重要。
別以為名聲大,就不會死,隻不過,你死的比別人更隱秘而已。
“老板,我們現在回酒店嗎?”
開車的米斯特看著反光鏡中的唐刀問。
“嗯。”唐刀頷首點頭,低下頭,忽然眉頭一皺,他看到西裝上不知道何時濺了幾滴血,看起來很刺眼,脫掉西裝,打開窗戶,就直接丟了出去!
外麵行走的阿斯馬拉行人看著從裏頭丟出來的西裝,全都一愣,但緊接著就是衝上去哄搶。
坐在副駕駛的小天使看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有錢人所不在意的,也許是窮人一輩子都需要奮鬥的東西。
錢,才是主流!
麥克阿瑟聽到下屬的彙報時,他正在看書,古希臘作家阿裏斯托芬的小說《阿卡奈人》,這是一本反戰小說,聽起來滿是粉刺,一名注定要走上暴力抗爭的軍事家竟然看這種小說?
這和唐刀用《戰爭與和平》來墊桌角有什麼區別?
果然,政客和商人的本質都是一樣的。
“你是說,勞埃德被尼古拉斯給殺了?”麥克阿瑟眉頭一挑,把書給合上,雙手交叉,放在股部上,仰著頭看著弗朗西斯哥。
後者頭皮發麻…
“是,是的!”
“你過來。”
麥克阿瑟突然笑了,突然伸出手勾了勾手指。
弗朗西斯哥往前挪了幾步,但對方繼續示意他走過去,他隻能硬著頭皮往前走,就看到前者忽然站起來,拉住他的衣領,壓在桌子上,操起煙灰缸,朝著他腦袋上砸了下去!
這一點都不留手!
麥克阿瑟緊緊咬著牙,兩腮的肉卻是抖動,手上青筋可見,當然也有血漬沾在上麵。
興許是打累了,他把煙灰缸往地上一丟,鬆開弗朗西斯哥,後者現在眼角開裂,滿臉是血,從桌子上滑下來,躺在地上,如果不是其胸口還在起伏著,都以為他死了。
“把他拖下去。”
站在門口的采購團成員渾身發毛,他們是大氣都不敢喘,等麥克阿瑟吩咐了,他們才急匆匆的上來將副團長給扛走。
麥克阿瑟隨手把血漬在身上擦了幾下,就感覺胸口的中的鬱氣少了許多,重新打開《阿卡奈人》,越看越覺得索然無味,他直接將這本書丟到一邊,心裏靜不下來,使勁搓了下臉,眼睛也有點發紅,忍不住一拳砸在桌子上。
“法克!”
他終於還是控製不住心中的怒氣,他當然知道唐刀的做法是什麼意思。
一種挑釁!
自己剛才問他勞埃德能換多少直升機,對方離開前還把後者給幹了,這種光明正大的下手,讓他都下不了台,他知道勞埃德必死,但…能不能給我留個麵子?
可又不能把對方怎麼辦,最重要的是,沒有必要為死人大動幹戈。
死人是不值錢的。
他要是有良心,頂多就給勞埃德鞠個躬,然後把他的屍體運回西非。
麥克阿瑟聰明著呢,蠢貨是不可能坐到這個位置的。
而弗朗西斯哥倒黴就倒黴在,他剛好站在辦公室裏,僅此而已。
…
基輔!
羅伯特坐在長椅上,大口啃著黑麵包,身邊放著百事可樂,這在烏克蘭可算是基輔了,而一名雇員在遠處的躺椅上拿著份報紙坐著,眼神卻時常往這邊瞥著。
就當他吃的正歡時,眼前像是有什麼東西蓋過來,遮住了他所享受的太陽。
嗯?
羅伯特挑著眉,鼓著兩腮就抬起頭,就看到麵前站著個穿著襖衣,帶著側角麵貌的男孩,對方扛著個麻袋,眼神滿是渴望的看著百事可樂,吞了口唾沫。
“你想要喝嗎?”
男孩往後退了半步後,遲疑會,點了下頭。
“很抱歉,這是我喝過的。”羅伯特從兜裏拿出一張五美元,遞給對方,“你可以自己去買。”誰知道後者隻是卻是搖了搖頭,指了指自己麻袋,再指了指可樂。
他伸長脖子,看了眼,那麻袋中滿是垃圾,什麼瓶子、破衣服等等。
可這男孩看起來不像是個乞丐呀,身上穿的衣服也很幹淨。
正當羅伯特不明所以時,就聽見聲焦急的喊聲,“菲爾米諾。”朝著聲音方向看去,一名身高大約在1.7左右的年輕女子放下個大包,就跑過來。
“媽媽。”男孩終於是開口了,小跑過去。
“你怎麼跑的那麼遠。”女子抱住對方長鬆了口氣,卻感覺到側臉有人看著自己,一轉頭,就跟羅伯特對了個眼,“很抱歉,先生,我的孩子打擾到你了。”